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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通知要求加强元旦春节纪律作风建设 落实“十个严禁”确保年关过“廉关”

来源:《湖北日报》2017年12月26日第5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14:48:00  浏览: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省纪委发出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指出,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始终保持节日反腐的高压态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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