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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创: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

来源:《党内法规研究动态》2018年5月号(总第18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3 16:36:00  浏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五年多来,一批涵盖组织工作各个领域、适应组织工作发展需要的基础主干法规制度先后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及时跟进,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新时代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必须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新思想贯彻落实到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属性,把握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组织工作是政治工作,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具有天然的政治属性。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属性,保证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把坚决维护核心、维护权威作为首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鲜明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要始终绷紧“讲政治”这根弦,把“核心”铭刻在组织工作各项法规制度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要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根红线,蕴含着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对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比如,党章修正案充实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增写党支部地位和作用的内容规定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党章修正案的规定,同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章修正案落到实处。可以说,党章是组织工作法规制度的“根”,只有牢牢遵循党章,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才能开枝散叶、枝繁叶茂。

二、突出战略谋划,完善制度体系

注重从战略上整体谋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落实这一要求,就要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注重系统设计。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按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部署安排,围绕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系统谋划制定新一轮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单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握优先顺序,分清轻重缓急,厘清时间节点,强化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二是注重补齐短板。统筹组织工作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兼顾必要性、可行性、操作性,以制定组织工作条例为总揽,抓住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下大力气集中攻关。干部工作方面,重点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法规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是完善党支部工作、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权利保障等法规制度。人才工作方面,重点是制定人才工作条例,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三是注重配套衔接。目前中央已经出台的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其中有不少都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实施办法,为我们留出了探索细化的空间。比如,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修订颁布后,湖北结合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系列配套制度,围绕领导班子配备管理、民主推荐、考察等出台了8个具体办法,有力推动了《工作条例》在湖北落地生根。要加大探索力度,抓好相关法规制度的配套衔接,实现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的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提升整体效应。

三、突出务实管用,提高制定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着眼解决影响和制约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存在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以及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寻求破解之策,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缺什么制度就补什么制度。二是以实践为支撑。要紧贴组织工作实践,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完善,提炼出有效的做法和管用的“高招”,进而指导组织工作新的实践。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湖北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探索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吸收了这一做法,使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三是以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变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等各方面法规制度创新。对有客观需要但实践条件还不成熟的法规制度,鼓励支持基层先行先试,积极稳妥办好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使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突出落地落实,释放制度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要把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执行上,不断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一是执行到人。制度执行关键在人,要坚持“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一起抓,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党员自觉抓好制度执行。坚持真抓严管,对不按法规制度办事的严肃批评教育,对违反法规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严肃问责。二是执行到事。坚持以“事”为中心,将推进组织工作任务落实与推进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考核地方和单位组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首先要看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执行得怎么样,以此体现和反映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三是执行到底。结合组织部门督促检查,加强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掌握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到位、不平衡甚至变形走样、南辕北辙问题,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发现法规制度本身有需要改进之处,要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研究论证,提出完善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各项组织工作法规制度执行到底、落实到位。

(作者:任创,系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法规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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