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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叶中、闫纪钢:论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3 15:09:51  浏览:

作者简介:周叶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闫纪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原文刊发于《求是学刊》2023年第1期第1-12页

【摘要】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不断厚植人民对党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具体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确保党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过程中始终成为人民的主心骨。依规治党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是因为它具有鲜明政治性、高度可行性与强大有效性三大特点。为更好推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把增强依规治党主体的运用能力作为关键环节,把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作为基础工程,把优化治理效能转化的体制机制作为强大保障。

关键词】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治理效能;

中国共产党正文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独特政治优势,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显著区别,这是其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作出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要运用党内法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因此,深刻把握和充分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无疑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本文即试图对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进行初步探讨。

一、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生成逻辑及其体现

依规治党政治优势何以生成、如何界定、有何体现,是讨论依规治党政治优势首先要回答的问题。为此,我们先对政治优势的内涵进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阐述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生成逻辑和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主要体现。

(一)何谓政治优势?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生产和交往活动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决定政治的形成与形态。正如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人是政治的现实起点。凡是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本质上都属于政治范畴,都是治国理政者必须关注的对象。孙中山曾指出:“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就是政治。”可见,政治即管理众人之事。而评判政治优劣的主要标准则是众人之事管理得好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好不好,取决于当地管理者管理众人之事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管理理念是否良善、管理体制是否健全、管理行为是否有力、管理预期能否实现等方面。对管理者来说,管理的客体是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事务。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否由于管理者的具体管理行为而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的感受最深切、最直接、最真实。因此,人民是有资格评价政治优劣的唯一主体,人民对治国理政的评价是衡量政治优劣的唯一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因此,政治优势就是指管理者秉持的管理理念、建构的管理体制、实施的管理行为、达到的管理效果等得到人民认可,并在认可基础上成为人民对管理者给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一方面,政治优势的基础是人民的认可。人民认可是特定政治势力取得管理地位的必要条件、获得政治优势的基本前提。尽管不同国家的治国理政者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可能不同,但都会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职能,从而在不同程度上维护人民利益。而之所以程度不同,是因为不同治国理政者的管理水平、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这就必然导致他们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决心与效果不同。如有些治国理政者通过真心实意为人民干实事的方式获得人民认可,而有些却通过各种眼花缭乱的形式与口号骗取人民认可。但无论何种情况,治国理政者都会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争取人民最低限度的认可,从而取得或者不被人民推翻管理地位。另一方面,政治优势的强弱取决于人民支持与拥护的强弱。如果说人民认可是基本前提,可体现为一种“不反抗”的消极状态,那么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则是人民在认可基础上形成的积极状态,即人民通过各种各样的支持和拥护活动保证特定政治势力取得或维持管理地位。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力度越大,其取得的政治优势也就越大。从长远来看,人民作为历史与时代的阅卷人,必然会坚定支持和拥护坚守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的治国理政者。

(二)何谓依规治党政治优势?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就是能始终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百余年来从未改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人民从此成为国家、社会与自己命运的主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三大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利益从此拥有经济基础的坚实支撑与上层建筑的强大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全方位的国家和社会建设,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可以说,党在领导人民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在建党百年历程中,人民始终认可、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党取得的每一项伟大成就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总结道:“大革命失败后,30多万牺牲的革命者中大部分是跟随我们党闹革命的人民群众;红军时期,人民群众就是党和人民军队的铜墙铁壁;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广泛发动群众,使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淮海战役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渡江战役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船划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人民群众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历史伟剧是亿万人民群众主演的。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党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就能够无往而不胜。反之,我们将一事无成,甚至走向衰败。”可见,正是因为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才能取得领导和执政地位,才能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然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不可能自然产生,也非一成不变。只有通过各种有效举措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充分巩固和发展党的政治优势等,才能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而依规治党正是源于这种政治需要。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就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也就是说,依规治党在党治国理政过程中产生的政治效果能得到人民的高度认可,为人民更加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筑牢根基、提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原创性地提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四个伟大”总体框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治国实践主要围绕“四个伟大”进行。因此,以“四个伟大”为框架即可清晰地看出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主要体现。具体说来,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在“四个伟大”的实践中能实现“四个确保”。

第一,在进行伟大斗争过程中,依规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能以朝气蓬勃的精神力和无比强大的战斗力维护人民利益,从而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因此,坚持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一环。一方面,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与自己的组织和成员进行的斗争。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为自身扎起笼子、划定界限,通过运用强制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抵御和剔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不良因素,有力纠正党内各种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另一方面,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为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而进行的斗争。依规治党确保党在进行伟大斗争过程中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为党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证。如通过依规治党实践能锤炼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能提高党领导和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党应对风险挑战树立强大制度屏障;能推进党的治理现代化建设,提高党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等等。

第二,在建设伟大工程过程中,依规治党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四个伟大”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一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阐述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所指出:“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正所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依据法度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指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正是党要管党的深刻实践。因此,依规治党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点工程,是党得以成为全国人民主心骨的强大保证。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形成了包括依规治党在内的独特政治优势,如党建设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政治优势,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使党的一切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的政治优势,等等。可以说,确保党的政治优势在实践中不变形、不变质,并能很好地坚持和发展至关重要。这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依规治党在这项主体工程建设中具有关键作用。具体说来,依规治党是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建构和运行为外在表现形式,因而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主要通过制度优势彰显出来。制度作为价值的实现形式,必须承载相应的价值目标和实体内容才具有现实意义。党内法规制度的价值目标就是管好党、治好国、服务好人民,承载的内容便是党在实现价值目标过程中形成的政治优势。换言之,党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形式把政治优势固化为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并通过依规治党活动持续有效地发挥政治优势的强大作用,从而使党的政治优势不变形、不变质,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党还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实践新经验、时代新要求、人民新需要等及时提炼、确认、巩固和发展。可见,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既具有自身独立性,又具备强大包容性,能集中彰显和保障党的政治优势。

第三,在推进伟大事业过程中,依规治党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创造人民美好生活,从而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一方面,依规治党能确保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依规治党是确保党领导人民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提出,党要“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明确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明确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等等。另一方面,依规治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力抓手。例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依规治党即发挥着强大引领作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度重合,党的权力和国家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因此,只有作为中国政治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以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依规治党、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人民才会对中国法治事业充满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才能顺利推进。又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并强调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另外,党中央还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内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第四,在实现伟大梦想过程中,依规治党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从而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实现伟大梦想是一场深刻改变中国社会面貌的伟大社会革命历程,而伟大社会革命的进行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推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满足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革命需要,才能引领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发展、变革和进步,才能更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依规治党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重要方式,而且进行社会革命本身就是依规治党的“初心”所在。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把“在中国进行社会革命”作为自己的责任。在不同历史阶段,依规治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以与时俱进的演进形态有效解决党内突出问题,服务党和国家、社会建设中心任务,使党能始终成为民族脊梁、站在时代前列,为党自觉发展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夯实经济基础、完善上层建筑创造根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以此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依规治党利器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实现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深刻转变。这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而且以此营造的优良党风很好地促进了政风、清正了社风、带动了民风,极大地凝聚和激发了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人心民意与人民力量,为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依规治党为什么能成为党的政治优势?

依规治党之所以能成为党的政治优势,是因为它在不断厚植人民对党始终支持和拥护的政治根基过程中,具有鲜明政治性、高度可行性与强大有效性,正是这三大特点使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治国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大的作用,表现出极其显著的优势。

(一)依规治党具有鲜明政治性

政治性是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的基础。通过分析依规治党的基本构成,可知其鲜明政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依规治党之“党”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政党作为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其所代表阶级中最积极的分子所组成,以争取和维护国家政权为目的,以实现政党纲领为目标,是现代政治运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因此,政党同现代政治密切相关,既是现代政治发展的产物,又是推动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相比其他政党或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把讲政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历史和实践深刻证明,讲政治在任何时候都极端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反两方面经验告诉我们: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路线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第二,依规治党之“规”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首先姓党。政治属性是党内法规的第一属性。从党内法规的演变历程看,党内法规起源于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政治需要,发展于管党治党的政治实践,变化于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政治形势。从党内法规的构成来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也就是说,违反任何一项党内法规归根到底都会损害党的领导与党的执政根基,本质上都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破坏。从党内法规的目的来看,党内法规作为党的专门规章制度,体现着党的统一意志,致力于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以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行为能始终落脚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第三,依规治党之“治”的核心是政治之治。在党的治理活动中,党的政治建设处于统领地位。如果党的政治建设出问题,党的其他各项建设必然无法顺利进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他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如前所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所有党内法规中处于第一位。因此,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运行中,“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可见,依规治党之“治”的核心是政治之治。

(二)依规治党具有高度可行性

可行性是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的前提。依规治党拥有坚实的历史基础、制度基础、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依规治党在实践中具有高度的可行性,能在各种主客观条件支撑下充分发挥作用。具体说来:

第一,历史基础。依规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方略是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明确提出的,但如果从中国共产党依据规则、纪律、规矩等进行管党治党的历史实践看,“依规治党”则起始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并以此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和不断发展壮大的百年历程中,党的纪律规矩从未缺席,而且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依规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这是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的坚实历史基础。

第二,制度基础。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等,并制定出台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党内法规,筑起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入快车道。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重要内容。这表明在建党百年的重要历史关口,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这就为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

第三,思想基础。过去相当长的时期,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的认识一直存在着一些根本性分歧:诸如有没有必要坚持依规治党、有没有必要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等。尽管一般来说,存在分歧是理论探讨与实践发展的常态,分析和解决分歧的过程也是促进理论与实践发展的过程。但根本性分歧不同于一般性分歧,其解决与否直接关系事物能否存在和发展。也就是说,只有解决思想认识上的根本性分歧,依规治党理论与实践才能持续发展和完善,才能为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提供前提性条件。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一锤定音,明确把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规治党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并将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坚持依规治党、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这为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坚实思想基础。

第四,理论基础。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理论的高度关系实践的深度、广度与力度。什么是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为何要坚持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如何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理论层面予以阐释与论证。长久以来,依规治党理论发展严重滞后于依规治党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种状况得到很大缓解:党内法规学已成为一门“显学”,而依规治党就是党内法规学的核心问题;全国多地相继建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深耕依规治党理论问题,关于依规治党的优秀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依规治党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等正在加快建构,等等。这为依规治党成为党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坚实理论基础。

(三)依规治党具有强大有效性

有效性是依规治党得以成为党的政治优势的关键。相较于西方政党治理模式,依规治党表现出强大的有效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依规治党使党的治理更加有效。政党是现代政治运行的关键力量。尤其在后发现代化国家,政党能力决定国家能力,事关国家和社会发展前景。政党组织体系是否严密、纪律要求是否严明、贯彻执行是否严格是衡量政党能力的重要标准。而政党能力很大程度上由政党的治理效果所决定。依规治党作为党的治理的重要途径,能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具体来讲,依规治党通过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活动,建构并支撑起严密的组织体系,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转化为纪律上的高要求,并以强制力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反观西方国家政党,其组织松散、纪律松懈、纲领易变,党员脱党、换党是常态,政党的统一意志很难严格贯彻于多数党员等等是其普遍现象。

第二,依规治党使党的领导和执政更加有效。党的领导地位是党取得执政地位的前提和基础,党的执政地位是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保障。如何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执政效能,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人民幸福安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依规治党实践得以展开的重要依托,包括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治体系两部分,它们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体现为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在党规国法协调中统筹推进党的治理与国家治理,以达到依法治国为依规治党提供法治基础、依规治党为依法治国提供强大保障的独特效果,使党的领导和执政效能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这显然不同于且比西方国家在规制政党时采取的社会自治模式或国家法模式更加有效。

第三,依规治党使人民更加有效地参与国家治理。与西方国家的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依规治党是党以强制力、规范力保障自身性质宗旨不变、初心使命不改的自我革命之举,能确保党始终代表、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因为如此,广大人民群众和其他政治组织才能在党的带领下,积极广泛地参与国家治理、自觉为国家建设贡献强大力量,从而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为了人民、国家治理依靠人民、国家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比如在法治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中国共产党通过坚持依规治党,牢固树立规则意识,用更加严格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身行为,并以实际行动维护制度权威、成为制度执行的表率,从而让人民群众对法治事业充满信心,为中国法治事业充分汲取人民力量和积累强大势能创造有利条件。而立足于狭隘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利益的西方国家政党不可能支持,甚至会以各种方式阻碍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国家治理获取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利益成果,更谈不上动员如此广泛的力量进行国家建设。

三、推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依规治党政治优势只有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在党和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现实作用。为推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把增强依规治党主体的运用能力作为关键环节,把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作为基础工程,把优化治理效能转化的体制机制作为强大保障。

(一)增强依规治党主体的运用能力

把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运用。而增强依规治党主体的运用能力,必须把握好提高领悟力和执行力两个重要环节。

第一,提高领悟力。全面深刻领悟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是增强依规治党主体运用能力的前提。提高领悟力要从促进依规治党主体“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两方面着手。首先,知其然是基础。依规治党实践的发展极为迅速。这就要求依规治党主体必须及时全面地跟进学习,从而做到知其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宣传阐释、学习培训力度,以此激发依规治党主体的学习积极性,并为其提供良好学习条件。其次,在此基础上,依规治党主体还应做到知其所以然。即必须充分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背后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一是要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背后的理论逻辑。一方面,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产生和发展的;另一方面,在依规治党政治实践基础上抽象提炼而成的依规治党理论,又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鲜内容。因此,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背后的理论逻辑,要求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在内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果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二是要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背后的历史逻辑。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因此要用历史的眼光去领悟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一方面,要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在党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重点任务以及政治使命等。另一方面,要同学习“四史”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注重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历史的大视野中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历史底蕴。三是要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背后的实践逻辑。一方面,要在认清当下历史方位的基础上,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战略高度,领悟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实践需要。另一方面,要对坚持依规治党、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部署、行动策略、重点任务以及关键节点心中有数,从而在实践中推动依规治党不断发展。

第二,提高执行力。执行力是领悟力的落脚点,也是增强依规治党主体运用能力的关键点。其核心在于把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相关要求有效落实。具体来讲,应通过加强五个方面的建设为提高执行力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应提升合法性。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所以党规国法衔接水平、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关系融洽程度,会深刻影响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治理效能的转化水平。一方面,发挥依规治党政治优势不能脱离国家法治框架;另一方面,要以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引领力和保障力,促进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实现,达到减轻阻力、形成合力、提升效力的效果。二是应彰显权威性。权威作为一种使人服从的力量,蕴含着支配力和强制力。彰显依规治党政治权威、制度权威,是把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运用好的必然选择。三是应认识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可见,执行问题是目前最紧迫、最主要的问题。四是应发扬民主性。党内民主作为党的生命,是调动依规治党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动力源泉。因此,要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巩固、发展、发挥等各环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依规治党主体的参与感,并在激发其使命感与责任感的基础上增强执行力。五是应注重协调性。一方面,要注重各级党委、各级纪委以及党员干部等依规治党主体之间的协调性;另一方面,要注重依规治党主体同依规治党活动涉及的相关主体之间的协调性。相关主体包括党内相关主体和党外相关主体两类。党内相关主体具有配合依规治党主体依据党内法规开展管党治党活动的义务;而党外相关主体则不承担该义务,如在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统战工作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相关主体的配合度,则取决于党的领导力以及依规治党主体的政治智慧和工作水平。

(二)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

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既是党的政治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而制度化则是其桥梁。因为制度化能有效联接并贯通依规治党政治优势与党的其他政治优势。因此,把党的政治优势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是推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础性工程。  

第一,应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加快推进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一方面,目前党的政治优势仍有不少重要领域还未实现制度化。比如相较于普通公民,对全体党员在思想道德方面即有着更高要求。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的,也是党的显著政治优势。而且新形势下,党的思想道德建设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亟需通过依规治党来发挥这一优势、解决突出问题,但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制党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党内法规。因此,应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尤其要坚持和运用好建党百年来的宝贵政治经验,把其中蕴含的政治优势以党内法规制度形式上升为管党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为推进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坚实制度基础。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九个必须”,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的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积累的“十个坚持”宝贵经验,都亟需以制度和规定形式加以固化、细化,从而为其切实成为全体党员的行动遵循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应推进有关政治优势的再制度化。依据制度管党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坚持依规治党,将党政治优势的诸多内容制度化,使之能通过依规治党活动发挥其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制度所处的政治环境、面临的政治形势、立足的政治实践等都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一些已经制度化的政治优势应根据现实政治需要进行再制度化。以此来看,制度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比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就是一个典型例子。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

第二,应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党的政治优势的制度框架体系,为条件不具备或者不适合制度化的政治优势提供框架指引与制度支持。党的政治优势是多领域、多维度、多层面、多类型的,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它们都用制度规定下来。而且,党的政治优势并非只有具体地、完全地规则化才能获得制度保障。只要其置身于制度框架体系之中,便能获得框架指引与配套制度的支持。因此,应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党的政治优势的制度框架体系。一方面,应把党章作为建立健全制度框架体系的根基。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党的总章程,是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石。而且,中国共产党还通过不断完善党章,把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政治优势,以制度形式高度凝练概括其中,并在党章中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运用党的政治优势时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基本精神与必要路径等。因此,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党的政治优势的制度框架体系须以党章为根基。另一方面,应把握好建立健全制度框架体系的六个主要方面,从而打造好制度框架体系的结构性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并明确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六个主要方面,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可以说,这六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政治优势中最根本、最重要、最基本的精神和内容,能在宏观层面全面涵盖党的政治优势。因此,必须把这六个方面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重要任务。

第三,应把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同思想建党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属于制度治党范畴。然而制度并非万能的。不仅其本身的建构和运行离不开思想引领,而且在制度不适合或者无法具体规制的情况下更需要思想补强。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一方面,应以思想建党提高制度治党的自觉性。具体来讲,要通过思想引导使党的政治优势无规可依,以及制度化后有规不依的问题,得到更加积极主动的解决。同时,党的政治优势的有些内容目前还不具备制度化条件,或者不适合制度化。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主动运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制度资源去激发这些政治优势。因此,从思想观念上培养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思维极为重要。另一方面,应以制度治党提高思想建党的有效性,即努力推进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制度化,以为思想建党持久有效地发挥“软实力”提供“硬保障”,从而在刚柔并济中不断提高党的政治优势制度化水平。

(三)优化治理效能转化的体制机制

推进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通过良好的体制机制压实责任、提供配套、评估效果。

第一,健全责任体制。党内法规制度的有效运行是把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要条件。而党内法规执行是党内法规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健全责任体制关键在于进一步优化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中央于2019年9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对谁来承担执规责任、承担什么执规责任、怎样承担执规责任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初步夯实了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根基,为把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应在总结该规定试行情况,以及建党百余年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基础上,对执规责任制进一步予以健全完善:一是应树立问题导向,即应注重解决执规责任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未克服的困难,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二是应突出实践品格,即应把依规治党实践中,尤其是在规定试行阶段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修订、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上升为强化执规责任的制度抓手。三是应运用系统思维。一方面,从执规责任制本身来讲,要对主体能力意识、职权职责分配、程序标准设计等各方面,中央、地方、基层各层次,党委、党委办公厅(室)、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等各主体进行系统优化。另一方面,应把执规责任制置于党内法规制度系统予以完善,注重执规责任制与其他体制机制之间的衔接协调。

第二,完善配套机制。一方面,应通过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清理机制为依规治党“瘦身”。党内法规清理机制主要包括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三类。党中央前两次进行的集中清理,对解决党内法规制度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成效显著,因此应及时组织开展第三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继续发挥集中清理机制的积极作用。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的作用,则需要得到更好发挥。此外,由于目前的清理机制过于原则、抽象,因此应在何时清理、谁来清理、清理什么、怎么清理、如何评估等方面予以细化,从而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党内法规清理工作机制、运行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另一方面,应通过积极探索党内法规领域的法典化,为依规治党“健身”。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旨在形成一种规范之间无矛盾冲突、相互协调、目标一致、逻辑顺畅、形式内容统一的理想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功能,推进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而法典化既是规范体系化程度迈向高阶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规范体系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思考与探索党内法规领域法典化的可能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这自然包括对党内法规领域提出的要求。同时,建党百余年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探索党内法规领域的法典化提供了现实条件和制度供给。值得注意的是,“形成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体系,首当其冲的是建立健全组织法规制度,夯实党执政治国、管党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因此,探索党内法规领域法典化,首先要探索党的组织法规制度领域的法典化。

第三,建构评估体系。依规治党政治优势的治理效能转化水平如何,需要通过一套相应的评估体系来衡量和检验。其中主要涉及为何评估、谁来评估、评估什么、怎么评估四个方面。一是为何评估。这是建构评估体系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带有方向性和指引性。简而言之,建构评估体系的目的是更好地推动依规治党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确保党始终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二是谁来评估。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治理效能转化水平的评估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其中政治能力是前提,业务能力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无论是一元评估还是多元评估、党内评估还是党外评估,评估主体必须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两方面都过硬。三是评估什么。即要构建一套务实管用的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一个根本”和“两个重点”。“一个根本”是指“两个维护”检验机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强调,“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两个维护”作为保障“两个确立”的鲜明政治实践要求、党内最高政治原则,必然是检验党内法规、评估治理效能转化水平的根本所在,具有“一票否决”的效力。此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防止“七个‘有之’”,从反面指出了党内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做到“五个必须”,从正面强调了必须恪守的政治要求。可以说,能否有效防止党内存在的“七个有之”、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五个必须”,是衡量和检验治理效能转化水平的两个重点。四是怎么评估。即需要建构一套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操作性、针对性的评估程序,使评估工作能够有条件、有顺序、有步骤、有保障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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