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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周叶中撰文:以法治思维的培养为突破口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4 16:21:00  浏览:

以法治思维的培养为突破口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这不仅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治本之举。它标志着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正如刘云山同志在中央党校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文化的一个最大特质,就是能够以无形的观念深刻影响有形的存在,可以说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党的纪律、规矩、制度只有变为党内文化,成为党员的自觉追求,才会更有力量,才会持久发挥作用”。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背景下,党内政治文化本质上即制度文化,根基在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养成之关键又在于法治思维的培养。因此,我们应以法治思维的培养为突破口,努力增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践中,树立法律法规至上观念、权利保障情怀、公平正义关切以及程序意识和理性精神,从而切实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党内政治文化本质上即制度文化

(一)从政治到政治文化,制度文化是必由之路

尽管对于什么是文化,人们迄今并没有达成一致,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文化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认识和改造自我过程中创造并获得人们普遍认可的意识形态。在我国,从《易·贲卦·象传》中所称的“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开始,文化便被赋予了“人化”的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文化的演进过程所体现的正是人类从“天道”“自然之道”到“人道”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文化是人类对自然和自我认识和改造所形成的最高层次的成果。

毫无疑问,政治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成果,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因此政治本身就具有文化的内涵。只不过,人类在实践中进一步赋予了政治活动以独有的特质。这种特质即为政治文化。在现代政党政治环境下,政治文化的核心就是制度文化,即承载和维护现代政治价值、理念的规则体系,其体现为以制度拘束政治行为,以制度规范政治运行,以制度催生良性行为习惯。因此,在我看来,从政治到政治文化的基本轨迹正在于:制度约束行为、行为形成习惯、习惯生成文化。中国共产党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成熟,成为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现代化政党,形成现代化的无产阶级政党文化,就要努力构建一套既遵循一般规律,又严谨、系统的党内制度规则体系和制度文化氛围。

(二)党内政治文化要传承和发展,制度文化是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丰富的党内政治文化。其中,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党内政治文化的精髓。这些价值观的维护和传承,靠的就是党内法规,靠的就是制度保障。一方面,建立在党内法规基础上的制度,能够权威性、稳定性地对党的价值观予以确认和维护,使这些价值观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在基础层面保障党内政治文化的传承。另一方面,党内制度体系能够为党内政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并通过制度的实践运作,促进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内涵,汲取新的营养和血液。

(三)党内政治文化要以文化人,制度文化是重要配套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以文化人。以文化人不但要厚植育人、选人、管人的先进的党内政治文化土壤,也要同时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引导人、规范人、激励人的制度文化配套机制,从而推动以文化人和以规育人的协调统一。具体而言,只有夯实党内制度文化配套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发挥制度的引导、规范和促进作用,从而指引全体党员的行为取向,明确全体党员的行为尺度与边界,并对其实施的符合党的价值理念、契合权利保障需求的行为予以肯定和鼓励。也就是说,党内政治文化要以文化人,离不开制度文化所产生的内在激励和外在规范、约束。以文化人内在地蕴涵着制度文化所独有的以规育人;以文化人和以规育人统一于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发展实践。

制度文化的基础在法治文化

(一)法治文化是制度文化的应有之义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数千年的治国理政文化是人治文化,即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的意志和权威处于最高地位;作为人民生活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则是以亲疏远近为基础的差序结构。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差序结构逐渐遭到摒弃,社会治理越来越注重于对公平、正义的追寻。于是,与人治文化相区分的制度文化日益获得推崇与奉行。制度文化就是要推动社会治理从亲疏远近的差序结构到一视同仁的规则治理。而法治即规则之治、制度之治。法治文化是制度文化的应有之义,是制度文化最为核心的构成部分。

尽管法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权与法的关系,但其外在表现则集中在怎样正确处理人与制度的关系上,其内在追求则关注于怎样通过制度,维护和推进权利保障、权力控制、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也就是说,法治文化与制度文化在内涵上高度一致。因此,形塑党内制度文化,首要任务就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二)法治文化是制度文化的最高体现

虽然制度文化涵括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所指涉的并非只是法律制度,但从近现代治国理政的角度来说,形成根植于现代法治价值的法律规则体系是制度建设的最高担当,尊崇宪法法律至上的运行逻辑是制度建设的最高使命。这就意味着,法治文化是制度文化的最高体现,也是制度文化发展的最高阶段。发展党内制度文化根本上是要弘扬法治文化。正因如此,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日益重视党内制度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衔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新时期我国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法治文化的核心在法治思维

(一)法治文化的核心目标是法治思维

文化是个人行为的宏观要求,思维则是个人行为的具体指引。法治的宏观要求和宏大叙事只有被贯彻到每一个个体的思维认知层面,法治文化才能展现其实践魅力。因此,尽管规范、制度等都是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但它们只有转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才能深入人心,才能以文化人。

法治文化以法治思维为核心目标,实质在于将法律规则、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个人的日常生活,从而真正让尊重人性、保障权利、强调规则与规制、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因此,推进法治文化转化为法治思维的过程,既是增强人们对法治、对社会之认知,提升人们运用法治方式、方法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之能力的过程,更是增进人们对自身作为理性人之认识,促进人们在现代法治环境下改造自我、提升自我的过程。在当前党的建设过程中,弘扬法治文化,就是要培育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维原点、工作和生活方式。

(二)法治思维是法治文化的个人自觉

法治思维是法治文化落地生根的重要体现。法治文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通过法治思维将法治文化的原则、精神、要求落在实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法治文化内化为法治思维,在内心真正认同、真正自信,并形成法治的个人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法律之重要,须建基于其铭刻在公民内心;法治思维意义之深远,源自于人们对法治的确信、信仰及自觉应用。因此,内化法治文化,形成个人自觉,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剔除以个人为中心、以威权为中心的人治文化、人治思维的影响,确立对宪法法律规范和对社会主义法治价值、法治精神的觉悟与觉醒。

法治思维的培养既靠学习更靠实践

(一)深入学习和把握法治思维的内涵

长期以来,人们的习惯思维是政策思维,每当拍板、决策的时候,人们的第一反映往往是这方面的政策到底是什么?那么,什么是法治思维呢?要培养法治思维,首先就应当深入学习和掌握法治思维的内涵。

通俗地说,法治思维是指当人们遇到或处理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法律并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解决问题的习惯和方式。法治思维不同于法律思维,更不同于人治思维、道德思维以及传统的政策思维、政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公平正义观念、弘扬理性精神、遵循正当程序。更确切地讲,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判断为前提,以人权保障、权力控制、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为内核,以法治自信、自觉为外在表现,以法治生活为目标追求的思维模式与思维样态。

(二)在实践中培育和提升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实践思维。实践思维的基本特征在于将理论问题还原于实践和人类生活本身,强调一切从实践出发。也就是说,法治思维是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导向,严格遵循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现实问题。法治思维的实践属性决定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决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必须回归实践,面向实践。

在实践中培养法治思维,一方面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在行权办事的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而且要在行使权力、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树立法律法规至上观念、保障权利观念、公平正义观念,以及理性精神、程序意识等等。另一方面,全体党员干部应当牢固树立以公民权利、福祉之实现为中心的法治追求,并以此为导向,具体地安排和履行职权与职责,应当更加强调职权职责活动的服务秉性,注重自身规则意识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此外,全体党员干部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法治实践,积极培养与锻炼自身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我想,只要我们在上述观念和认识的基础上改变和调整旧的思维习惯、形成法治思维,那么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就有了相应的条件和基础,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治国理政能力就会走向又一个新的层次与高度。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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