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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周叶中撰文:以党内法规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4 09:53:00  浏览: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全体党员思想观念、理想信念、行为模式的一场重整与洗礼。十八届六中全会抓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核心,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突出党内法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党内法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制度基石地位得以彰显。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作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突出强调“制度治党”的提法,将之上升到与“思想建党”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提升了制度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也昭示着“制度”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制度治党,就是将党的优良传统和做法,用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以执行、实施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制度落实到位,从而实现党的治理,型塑优良党风。党内法规是制度治党的核心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党内法规,是以党章为统帅,由党规党纪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法律一道构成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法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成为治党管党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加深的结果。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方位转变,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执政的治国理政方略拓展,中国共产党不仅意识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意识到法治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价值。党内法规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党建工作的产物,是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新思维的体现。

党内法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加深的结果。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压力。体制之困、经济之难、文化之忧、环境之殇和民生之盼,以上种种都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赶考”没有结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如何适应新的执政环境、执政使命和执政任务对于党提出的挑战,必须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入手,从净化党的肌体、纯洁党员队伍、规范党员行为、严整党的组织入手,这些都有赖于一套科学、高效的规范体系。将党的好经验、好传统、好做法以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用规范治党管党,用规范强化党的权威与团结,实现了党的良好作风与党内法规的有机统一。

党内法规建设不断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法规自身发展规律加深的结果。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内法规自身建设亦有强化的必要。从早期口口相传、以身作则的优良传统和行为典范,再到今天系统化、法典化的党内法规汇编,党内法规已经积累成一个宏大制度体系,制度的篱笆越扎越密,规范的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权力的规范与制约越来越严。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两部重要党内法规,不仅对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做出了诸多规定,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构建了党内监督体系,而且重启在中央全会上制定通过党内法规的传统,为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提供了党内法规新的程序范例和生成模式,提升了党内法规的权威性。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党内法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权威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党内法规记载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承载着继续前进的使命感和动力源,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党内法规将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的规范性作用,进一步强调了依规治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强化了党内法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石作用。可以预见,党内法规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将迎来大繁荣和大发展,十八届六中全会也将作为党内法规建设的又一里程碑而载入史册。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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