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上午,第五届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东湖论坛暨“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主题发言在线上顺利进行。
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祝捷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肖金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魏治勋,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施新州,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峰,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蒋清华,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叶正国等7位专家分别围绕“加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时与势”“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对党内法规体系概念与结构的审思”“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体系”“党内法规研究向何处去——党内法规研究的知识图谱、研究路径与发展趋势”“迈向法典的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谁之主体?何以组织?——党员权利的规范面向”等主题作了精彩报告。
《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发言情况,经发言专家审定,形成“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讨会主题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发言人:王伟国
主题:《加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时与势》
本阶段第一位发言人是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发言题目为《加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时与势》。王伟国表示,加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对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人才保障作用,对形成党内法规学术共同体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他指出,今后5年是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和夯实基础的关键期。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积极构建完整的党内法规学教育教学体系。我们只要用好有关制度机制,积极开展教学试点,就必将形成天时地利人和的局面,稳妥推进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
发言人:肖金明
主题:《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建设》
本阶段第二位发言人是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肖金明,发言题目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建设》。肖金明认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立足于新时代10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思想遵循,坚持以二十大党章为根本制度遵循,推进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肖金明从理论、制度、实践三个维度总结概括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重大成就与重要经验,提出应当坚持思想为制度赋值、制度为思想赋能,将思想理论优势与制度规范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党内法规到党内法治,坚持从党内法规到党内法典,坚持法典化与法治化相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中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以此推进法治政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发言人:魏治勋
主题:《对党内法规体系概念与结构的审思》
本阶段第三位发言人是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魏治勋教授,发言题目为《对党内法规体系概念与结构的审思》。魏治勋教授认为,第一,研究党内法规体系概念具有两方面必要性:一是党内法规体系在法治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法治建设对于体系性党内法规的迫切需求,二是对党内法规体系概念的研讨有助于更深入准确全面地认识其本质结构和未来发展走向。第二,当前国内研究党内法规体系的多维结构思维路径多以事实层面切入而对之作出事实性描述分析,缺乏对其体系结构的应然层面的逻辑建构和规范性分析,而后者恰是作为规范性存在的党内法规体系所要求的。第三,在对诸学说进行反思性解析基础上,认为党内法规要达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体系化形态,应当从权力中心、价值基础、规范逻辑、自洽体系和外部条件等五方面入手,将党内法规建构成价值同一、结构健全、逻辑周延、形态稳定的规范体系,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缺乏的高素质构成要素,为此有必要将党内法规学打造成一种类似于法律科学的“党规科学”。
发言人:施新州
主题:《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体系》
本阶段第四位发言人是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施新州,发言题目为《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体系》。施新州认为,在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体系,需要克服观念难题、规范难题、实践难题。对此,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一是将党的精神财富制度化、可视化;二是将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纳入制度规范;三是充实党内法规体系的相应子体系及其亚结构;四是注重党内法规体系的综合功能;五是妥善处理、科学配置党内法规体系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之间的关系。
发言人:王立峰
主题:《党内法规研究向何处去——党内法规研究的知识图谱、研究路径与发展趋势》
本阶段第五位发言人是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峰,发言题目为《党内法规研究向何处去——党内法规研究的知识图谱、研究路径与发展趋势》。在归纳近八年来关于党内法规研究的核心期刊发文数量与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他认为党内法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项时代性命题;二是多学科开始介入党内法规研究领域,党内法规的理论资源与研究方法呈现多元化倾向;三是党内法规研究主题扎堆明显,实务性热点现象成为学者趋之若鹜的研究论题。他认为,党内法规研究需要阶段性审视既有研究的现实状况与研究路径,重新思考党内法规研究的自主性理论。党内法规研究存在着理论滞后于实践、学术共识难以达成、本体性理论阙如等问题。既有法学、党史党建、政治学等理论研究路径无力克服固有学科之间的屏蔽,而党内法规研究的本体性的概念生成与理论建构不足,其他学科资源的“拿来主义”或“移植嫁接”反而会导致党内法规研究的方向迷失。未来的党内法规研究应当构建党内法规的本体理论,实现自主性研究定位;生成党内法规的学术场域,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侧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从中国实践中提炼新理论。
发言人:蒋清华
主题:《迈向法典的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
本阶段第六位发言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蒋清华,发言题目为《迈向法典的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蒋清华围绕为什么要法典化(重要性、必要性)、为什么能法典化(可行性)、什么样的法典化(模式选择)、怎样推进法典化(方向和思路)四个方面展开报告。他认为,党内法规法典化是成文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于确保制度协调融贯、提升体系化效应、促进依规治党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其客观可行性在于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已更加成熟定型,具备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主观可行性在于拥有新时代依规治党重要思想这一行动指南、党内体系化立规和国家民法典编纂等经验基础以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队伍日益壮大的智力支撑。在现阶段,应以适度体系型法典化为目标,因为党的团结统一、自我革命的特质决定了党内治理不适用“回应型法治”对应的汇编型法典,而党的制度建设仍将继续发展决定了体系型法典应规模适中。建议对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为党内法规编纂设定目标任务,实行先易后难工作策略,明确四大板块之内以及跨板块之间体系化整合的方向和思路,例如起草党的组织机构法典、领导法规总则、纪律条例、工作责任制条例、领导干部条例、党员条例等,积极稳妥予以推进。
发言人:叶正国
主题:《谁之主体?何以组织?——党员权利的规范面向》
本阶段第七位发言人是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叶正国,发言题目为《谁之主体?何以组织?——党员权利的规范面向》。叶正国认为:第一,党员权利是一种基于党员身份自觉的权利类型。党员权利和法律权利二者分属不同的话语体系,党员权利应以组织的视角来看待。第二,党员权利通过党的组织性得以塑造。党员权利是组织机制的构成,要依循组织的方式来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第三,党员权利能够强化党的组织性。党员行使权利,可以提升党的组织品格、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客观上也是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