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六十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09会议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和段磊老师,法学院翟晗老师、苏绍龙老师和吕永祥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9级博士研究生何晓琴以“党内法规的语言特点”为主题,围绕党内法规的语言特点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张权认为,第一,文章选题新颖,提出的观点非常好,但观点的论证方面需要深入。第二,文章内容的论述只停留在表面现象的分析,没有回归到党内法规自身特色阐述上。第三,文章的整体结构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周航认为,第一,本文中关于党内法规语言的特点论述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论证其独有的特点。第二,本文中提及的概念划分模糊不清,需进一步细化。第三,文章部分表述规范性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语言表述规范性。硕士研究生闫纪钢认为,第一,本文的语言老练,逻辑顺畅,选题新颖。第二,本文在论述文章主题时,缺少比对的参照物,不能够体现党内法规语言特点的特殊性。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穆远灿认为,第一,本文文章格式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第二,本文论证逻辑有所欠缺,建议完善文章内部逻辑。硕士研究生蔡江美认为,本文使用的分析工具非常新颖,但文章中观点分析不够充分以及文章结构不够完整。硕士研究生李若维认为,文章实现途径部分的分析过于单薄,建议进一步丰富该部分内容。硕士研究生杜晞瑜认为,本文选题较大,建议限缩题目范围。硕士研究生陈若琪认为,本文分析视角新颖,但仍建议描述分析过程以确认数据的科学性。硕士研究生瞿杨认为,通过大数据分析极具现实意义,但本文中过多的进行数据罗列和观点引用,理论部分过于薄弱。硕士研究生饶洋认为,本文文章结构极具借鉴意义,分析思路新颖,但内容之间互相重复,建议对部分内容予以删减。硕士研究生张诗瑶认为,本文观点新颖且有足够的数据支持,但数据与结论之间缺乏必要的理论论述。博士研究生陈文菊认为,第一,本文兼具技术性和理论性,但文章结构过于杂乱。第二,本文缺乏数据模型的建构,建议通过建构完整的数据模型来提升文章的技术性和理论性。博士研究生王萌认为,文章的问题意识不够突出,部分内容甚至偏离问题主线。段磊老师认为,第一,作者的学术演讲能力不足,不能够很好地表述自己的学术观点,需要加强学术演讲能力的训练。第二,本文中有些论断没有学术意义,文章的二级标题不周延。苏绍龙老师认为,第一,本文所采用的论据及研究方法不能很好地论述自己的研究假设。第二,本文中所运用的研究工具不能很好地体现党内法规语言特点的特性。吕永祥老师认为,文章问题意识薄弱,建议从党内法规的特色语词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限缩分析范围,通过选取一部具体的党内法规,对其中的特色语词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翟晗老师认为,第一,本文需要进一步精细建构研究数据。第二,对于党内法规语言的规范性的理解过于扁平。第三,本文的文章格式过于杂乱,需要进一步调整。
最后,伍华军老师作了总结发言。伍华军老师指出,第一,本文的分析方法非常新颖,但分析方法需要为文章内容而服务,不能为了分析方法而忽略内容的内部证成逻辑。第二,本文写作过程中,尝试用全新的研究方法来研究党内法规语言的特点,但出现了形式与内容的脱离。第三,本文没有把握好问题意识,建议未来加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的学习,在分析现象时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增强学术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