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客

学术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资讯 > 正文

“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十一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5 09:59:00  浏览:


1月11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十一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32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交流了学术心得。

主讲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秦玲以“《基本法》爱国主义:港人国家认同的建构方式”为主题,围绕港人身份认同的实践表现及其对国家整合的消极影响、宪法爱国主义理论的引入与改造以及以《基本法》为核心的港人国家认同建构方式等三个问题展开学术报告。


首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发表自己的看法。祝捷老师首先强调了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的重要性,然后指出了目前同学们普遍存在的语言表达能力欠缺的问题。此外,祝捷老师希望今后的沙龙主讲人应侧重介绍行文的逻辑框架和思路布局,以更好地提高同学们的写作能力。最后,祝捷老师指出了主讲人报告中存在的通病问题,即内容过多聚焦于基本法解释,并没有驾驭好报告主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宋静认为,报告内容不管是从结构安排还是写作手法上都值得称赞。在写作手法上,这篇论文运用的是非常典型的引入和改造一个具有可借鉴性分析工具的模式,值得学习。此外,宋静指出了报告内容存在的不足,认为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时可以深入挖掘,增加一些新的更具有说服力的案例。硕士研究生路忠彦认为,报告内容体系完整,语言成熟,详略得当,值得肯定。并对港人国家认同缺失原因提出补充,即部分港人对我国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存在负面印象,对回归抱有抵触情绪。报告宜对如何培育国家认同做更深入的分析。硕士研究生陈浣莹则提出了报告内容的几点不足,第一,报告第一部分中引用的关于香港人身份认同的情况调查表并不能很好地佐证论点;第二,报告提出“香港人对中国公民身份的认识程度长期低于‘香港人’”的结论,对于这一结论的论证并不充分;第三,报告内容缺少对“经济和文化上的模糊”和“政治和国族上的清晰”的相应解释;第四,“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两个概念有待区分。


在自由讨论阶段,伍华军老师认为,第一,报告内容开篇宏大,但是结束立足点较小;第二,宪法爱国主义导出基本法爱国主义的可行性值得进一步研究;第三,如果仅局限于基本法解释,并不一定能够建构起港人的国家认同,在与港人进行对话时需要用严密的法律思维,而非政治思维。段磊老师认为本报告亮点是分析工具的构建,并希望同学们借鉴和学习其他文章的写作模式。此外,国家认同问题属于社会学范畴,其分析方法和分析结论大量来源于社会学,我们对其进行研究需要带有法律色彩的分析工具,应思考怎么样以法学方法和法学理论诠释社会学问题。庞远福老师则提出,第一,施特恩贝格尔和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并不一样,需要加以区分;第二,报告并没有分析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我国宪法对于中国公民的身份的安排值得加以论述;第三,应运用法学规范话语对基本法爱国主义的理论内涵加以更深入的论述。硕士研究生焦喻遥则对由宪法爱国主义推导出基本法爱国主义的可行性提出质疑。硕士研究生熊林曼指出,可以将基本法作为交流平台建构国家认同,并且关键在于主体能否更好地利用基本法这一平台。叶正国老师指出,第一,报告三个部分衔接较为唐突,应阐述引入宪法爱国主义这一分析工具的可行性;第二,报告提出“特定的宪政文化”,但遗憾的是内容并没以此为中心展开,如何将其具体化十分关键。硕士研究生华伟建则对宪法爱国主义过渡到基本法爱国主义的过程提出质疑。硕士研究生张权指出了报告引文注释偏多的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敖海静老师指出,第一,宪法爱国主义最早由施特恩贝格尔早提出,现有研究缺少对这一概念的追根溯源;第二,研究港澳问题时强调党的作用十分有必要。



最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明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黄明涛老师首先指出,论文模板虽易学,但关键在于提炼重点问题。之后,黄明涛老师结合自己的研究心得提出,第一,从公法角度出发,香港问题是小问题,这便意味着研究这一问题十分辛苦。必须明确这一问题的价值、难点和可能的研究路径。在研究过程中,应重视历史学的重要作用;第二,理论资源的利用十分关键。任何理论都是有限度的。最重要的是将理论的缘起阐述清楚,以论证理论借鉴的可行性。而本次报告对于宪法爱国主义这一理论的利用是可行的。

电话:027-87376716(招聘)、027-87376720(培训、招生)
传真:027-67124218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一楼
  • 微信号:whudnfg
Copyright © 201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