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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周叶中教授带您读懂根本大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0 16:27:00  浏览:

推进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会不断增强,执政地位会不断巩固。我们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10月3日上午,在93级校友毕业20周年返校聚会见面会上,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我国著名法学家周叶中教授为阔别校园20载的校友们带来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公开课。周教授围绕着“什么是宪法”这一主题,从即将召开的十九大切入,向校友们深刻阐述了宪法在我国依法治国,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

再次回归课堂,校友们感觉分外亲切。听到周教授深入浅出而富有感染力的讲授,有些“大同学”不禁认真做起了笔记。讲到精彩处,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校友:


今天参加我们武汉大学93级校友毕业20年返校聚会,在这里我首先代表学校对各位校友的归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这次聚会的筹备会上,几位校友提出希望我给大家讲一次公开课,让大家体会一下重返课堂的感觉。我是一名宪法教师,今天我就跟大家讲一讲,什么是宪法。在新的历史时期,我想我们可以通过这样五句话来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的内涵: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0月18日我们即将召开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的召开,不仅是对我们中央领导集体,从组织构架、人员组成方面进行一些新的调整,更重要的是要为中国共产党未来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应该怎样继续走提出明确的方向和部署。

我们党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是目的,后面三个是手段。贯穿“四个全面”始终的,我认为是依法治国。没有依法治国,全面小康的成果没法保障;没有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没有支撑;没有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也不可能。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所以宪法对于治国方略的实施,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基础、核心和规律。

反观中国的政治现实,我们的干部和群众是怎么理解和认识宪法的呢?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宪法是根本法,是管大事的,我们老百姓的事在国家的眼里不算大事,所以宪法不会管我们,也管不了我们。这样一种认识跟依法治国,首先是和依宪治国就存在距离,存在脱节。

怎样缩短这个距离来弥补这个脱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重新认识宪法,对于宪法的基本内涵、价值取向、主要特征,它对国家治国理政能够发挥的作用进行重新认识,全面把握。

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在所有的法律体系里至高无上,一切其他法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来制定,所有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其他法律只要过半数同意就可以,宪法必须2/3的人同意才能得以通过。因此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里,宪法是根本法。



第二,宪法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政治文明,有时也说文明政治,和文明政治相对应的是野蛮政治。从人类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凡是国家政权更替,人员调整,制度安排,权力行使是通过流血冲突的方式来实现的,就叫野蛮政治;如果是基于事先确定的规则,大家都按规则有序健康地完成这些任务,这样的政治就叫做文明政治。

那么文明政治又是怎么来的呢?人类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末期,商品经济在人类的经济形态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都习惯基于一定的规则来调整关系时,这个规则就逐渐发展为后来的宪法。换句话说,文明政治它所形成的基本前提,就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和规则。

所以,宪法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统治者、管理者希望把国家所有的政治生活都纳入这样一个具有最高效力的规则来调整的时候,应运而生的。


第三,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西方国家总是以人权为借口,批评和指责中国的党和政府,我们自己也对人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讳莫如深,到底什么是人权?怎么认识人权?

人权就是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我们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社会中的人。人的追求,人的满足,人的诉求,都受制于所处的客观历史条件。我们在理解和把握人权时,应该注意区分抽象的人权和具体的人权。我们既要看到它的普遍性,也要看到它的特殊性。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同国家对于人权的问题会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对人权要尊重它的普遍性含义,但更多的要关注中国的具体国情,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权。

那么宪法与人权是什么关系呢?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明确指出,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满人们权利的纸。我们说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障,这样一个理念和论断对中国的当前来说意义重大。2004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且对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了非常全面的规定。所以单从宪法条文来说,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我们提出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障这样一个新论断,意义重大。


第四,宪法是依法治权之法。依法治国就是实行法治,法治就是法的统治,法的统治就是法支配权力,权力服从法律。所以依法治权才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者:国家的起源》一书中阐释了阶级、国家和法律的产生过程。一开始原始人对劳动工具的认识并不充分,生产效率低下,食物仅够分配。但在劳动过程中,人们不断改进劳动工具,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出现了产品剩余。有了剩余产品就要有来人保管,于是大家推举出一个保管员。这个保管员突发奇想,这些东西要是属于我一个人该多好啊。然后他就想方设法把大家的劳动成果往自己口袋里装,其他人发现之后就不同意了,于是这个保管员通过施以小恩小惠拉拢了一部分人,原有的劳动集团分化为两个不同的集团:占有者集团和劳动者集团。当两个集团的矛盾不可调和,为了使双方不至于两败俱伤,国家,公共权力以仲裁人、调停人的身份出现了。

国家产生以后,公共权力形成以后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权力怎么用?这个国家怎么管呢?是由掌权者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还是应该制定一些规则要求掌权人必须按照这些规则行驶权力?这就是权与法的关系和矛盾。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要想管理好,权力行使好,最重要的是找一个高明的统治者,由哲学家当国王的国家,就是柏拉图心中的理想国。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不同意老师的看法。他认为要依照法律管理国家。第一,法律是多数人一起制定的,多数人的判断比一个人的判断更正确。第二,人是有感情的,所以难免感情用事。第三,法律有稳定性、权威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所以依法治国优于一人之治。

由宪法组织国家机构体系,赋予不同国家机关相应的职权,规定他们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式,这样一来,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里,宪法就是依法治权之法。


第五,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刚开播的时候,给我录制了一个节目,叫做“宪法与公民生活”,我的基本观点是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

因为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根本原则,治国理政的基本,一切的落脚点都是公民。我们有上班劳动权,下班休息权,我们有科学研究、文艺创作的自由,我们还有宗教信仰自由等等。

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活动,无不与宪法息息相关。所以我一直有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把高高在上的宪法拉回地面,让我们的宪法走入社会,走入公民的生活。

所以新的历史时期,什么是宪法?我认为应该是五句话的有机统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是依法治权之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

如果基于这样一种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推进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那么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就会不断增强,执政地位会不断巩固。我们的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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