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武汉大学在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会议室召开增设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论证会。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心主任周叶中,湖北省委法规室副主任丁林冲,武汉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巫世晶,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李洋,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前红,中心副主任李斌雄、祝捷以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心教师代表伍华军副教授、张彪副教授、段磊副教授、吕永祥特聘副研究员、邵帅博士等参加会议。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肖金明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建芹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孙大雄教授、湖北大学法学院陈焱光教授等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论证会。
周叶中代表中心致辞,对各位专家及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周叶中表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党的二十大首次把“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写入党章,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党内根本遵循。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增设“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是推动党内法规制度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是完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举措。武汉大学经过前期党内法规学科试点实践经验,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体系、导师队伍、期刊建设和管理制度,希望各位专家多提宝贵意见,进一步推动增设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建设工作。
论证会上, 祝捷就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的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学科建设基本案进行了论证汇报。
与会专家听取了汇报后,对武汉大学增设二级学科的基础情况、基本条件给予了肯定,并对学科理论、学科设置、学科平台、培养方案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与交流,从学科建设定位、课程培养体系等方面为申报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建议。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将以此论证会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方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标杆作用,为党内法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理论学科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