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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友、王雷: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三维考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9 10:50:44  浏览:
【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着坚实的理论支撑、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明确的现实指向。从理论支撑来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内法规制度思想是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之源,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是其行动指南。从历史渊源来看,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中央全面把握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展历程作出的重要选择,是对党的制度建设经验的汲取和发扬。从现实指向来看,直面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其鲜明问题导向,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是其现实发展方向。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历史自觉和行动自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支撑;历史渊源;现实指向
【作者简介】陈松友,男,法学博士,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党的建设学科负责人,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与党建;王 雷,男,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文章刊于《理论学刊》2021年第6期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置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高度予以考量,并创造性地提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新理念。中央出台专门文件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与之相呼应,我们党相继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功探索出一条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路子。从2013年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到2016年首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2017年出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再到2018年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2019年及时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作出修订2021年发布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个总体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专门开辟一个板块对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这些重磅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提出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内法规制度思想和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为其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这是党中央全面把握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展历程得出的重要判断也是回应现实需要面向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大大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健康发展

一、理论支撑: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之源与行动指南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创建和领导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对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建设问题均有相关论述其中不少论断至今依然闪耀着思想的光芒这些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之源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对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了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成为指引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

(一)理论追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内法规制度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建立和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布尔什维克党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过程中,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问题的论述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他们关于政党纲领、章程等的思考与实践之中。

政党纲领是政党意志的最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特别强调纲领对于政党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制定一个原则性纲领,这就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①。恩格斯也曾谈及纲领的重要地位,他指出:“如果建立一个没有纲领的党,一个谁都可以参加的党,那末这就不成其为党了。”②列宁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党纲领重要性的思想,并对纲领的特点及制定作过具体论述,他强调,“纲领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③,“党纲的特点应当有经济学那样的准确性,不容许说多余的话”④。同时,列宁还充分认识到党章对于政党的重要作用,指出:“如果没有正式规定的党章,……那是不可想象的”⑤。值得一提的是,列宁还创造性地将政党与法规、法律结合起来,使用“党的法规”⑥和“党的法律⑦的话语表达。

除了对政党纲领、章程等的深邃思考,经典作家们还身体力行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方面,强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要立足自身实际并做到及时调整和完善。恩格斯认为:“一个有生命力的党所借以进行活动的法律基础,不仅必须由它自己建立,而且还必须可以随时改变。”⑧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施方面,强调要注重对党员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偏差,坚决维护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权威性。对此,列宁曾强调:“党本身必须对它的负责人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监督也不单单是在口头上加以责备,而是要在行动上加以纠正”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这些充满真理力量的重要思想,是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宝贵理论资源,为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此基础上,以毛泽东等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及形势任务的变化,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具体而深刻的论述,并团结带领全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继承并发展了经典作家们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瑏瑠。同时,经典作家的这些重要思想也构筑了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由以形成的理论基石

(二)行动指南: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在实践和理论上进行探索,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发展着的实践。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鲜明主题,站在管党治党、执政兴国的战略高度,以法规制度建设为抓手,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这一思想的直接来源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历史渊源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百年积淀,理论基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内法规制度思想,实践基础是正在推进中的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是对经典作家法规制度思想的承继和发展,是指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强大行动指南。它内容丰富、思想深刻、逻辑严密,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这是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首要原则。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十八大闭幕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即发表署名文章,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首要原则。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对标党章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自我检视,不断增强党章意识;各级各类党组织要切实执行并坚决维护党章,将党章规定落实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全过程中,不断强化党章这个党的根本大法的权威性。

二是以“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目标定位。体系化是衡量和评价党内法规制度成熟与否的重要表征。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②的目标要求,并在当代中国法治体系之中予以确认。这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体系化的发展轨道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③的目标任务。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指出要“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④,对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目标定位,指引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前进方向。

三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是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一个重要抓手。思想建党重在型塑党员的内心世界,制度治党重在规范党员的外在行为⑤。关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作过不少专门论述。2014年,他提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⑥。在十九大报告中,他又进一步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⑦。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在管党治党实践中互为补充、同向发力,成为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有力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是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抓手。2016年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曾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作过重要论述在十九大报告中他又进一步对二者的关系作了新概括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规治党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者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与协调的新理念下并行不悖且相辅相成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之中

二、历史渊源: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与历史经验

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管党治党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并在持续探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中央全面把握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展历程作出的重要判断,是对党的制度建设经验的进一步弘扬。

(一)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也是一部不断探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形成制度治党思想的历史,其发展轨迹与党的建设发展历程息息相关。结合党的历史分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总体可以分为四个历史时期:萌芽形成期(1921—1949年)、曲折探索期(1949—1978年)、科学发展(1978—2012)全面推进期(2012年至今)每一个时期都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总体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百年变迁是沿着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轨道不断推进和完善的

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处于萌芽形成期。建党伊始,中国共产党即开始了以党纲党章为统率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已经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明确规定了党的名称、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等内容,是党章的雏形,是我们党制定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开端。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对党的组织和组织建设、党的纪律、党的会议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章是立党管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和依循,它的诞生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在这一时期,与“党内法规”概念并提的称谓主要有“党规”“党规党法”和“党的法规”等,这些概念最初是从党的纪律建设的角度提出的②。1938年,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从中央以至地方的领导机关,应制定一种党规,把它当作党的法纪之一部分。……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③。毛泽东当时提出要制定“党规”,并把它作为党的法纪的一部分,其现实所指是张国焘分裂党中央、严重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故而在这次全会上重申党的纪律时提出了制定“党规”的思想。在这次全会上,刘少奇作了《党规党法的报告》④。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还曾使用过“党的法规”⑤的表述。这一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党纲党章的制定和完善为代表,同时党的领导人先后提出了“党规”“党规党法”“党的法规”等概特别是毛泽东已经充分意识到制定党规的重要作用并注重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上述这些概念和论述体现出我们党在这个时期已萌生了依规治党的思维和理念

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处于曲折探索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深化了对党内法规的认识。1955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曾正式使用过“党内法规”这一提法,他指出:“对其他的问题,符合党的原则的,比如五年计划,……以及各种正确的政策,正确的党内法规,……当然要积极支持,打成一片。”①此时,毛泽东先前使用过的“党规”概念已经规范地修改为“党内法规”,这说明我们党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认识到党内法规作为一种政党内部行为规范的效力边界问题。1962年,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沿用了此前我们党关于“党规党法”的提法,并将“党规党法”作为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提出②。然而,这一时期党的建设一度受“左”的影响,走上了一条依靠政治运动对党组织、党员进行整顿和治理的路子,整党整风成为当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被严重践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经历重大曲折。

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处于科学发展期。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经由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朝着科学化方向稳步行进。1978年,邓小平在谈及加强法制建设时再次重申“党规党法”,并重点论述了其地位和作用问题④。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反思“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一重要党内法规,向全党重申了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方面的准则。1982年,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首部党章。在改革开放起步阶段,我们党围绕恢复和逐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等党的优良传统废旧立新,以新党章和准则的出台为标志,相继制定一批党内法规制度,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党建新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1990年,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首次对党内法规的概念予以明确界定。这一条例的颁行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程序化阶段⑤。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修改党章时,对党内法规的概念予以确认,并明确指出,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此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加速,我们党先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1994)、《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1996)、《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2001)等党内法规。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作风建设规范。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科学化发展新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科学理论写入党章。2009年,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胡锦涛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些重要论述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明确了目标指向这个阶段我们党注重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党建全过程体现于党建各领域,“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进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也不断提高2006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推动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此外我们党还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0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等系列党内法规从总体上看党在这一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处于全面推进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强调并注重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作用,对这项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2013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这一条例被理论界称为“党内立法法”,为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同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针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编制五年规划,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2016年党中央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做好党内法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7年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部署。2018年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2019年党中央对2013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作出修订,重点从充实总体要求、明确制定权限、完善制定程序和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2021年党中央印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的目标要求和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另外,针对既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存在的不协调和不一致等问题,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两次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并于2014年、2019年相继顺利完成。上述这些重要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促使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为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奠定了坚实的党内法规制度基础。

(二)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

一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指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党更好开展这一工作提供了基本依循。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的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党肩负的使命任务和面对的现实问题,继承并发展了经典作家们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创新极大推动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创新。这些创新成果集中体现在我们党围绕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而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中,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指引

二是坚持围绕党的建设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这是我们党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过程中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长期努力和不懈奋斗,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砥砺奋进,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①。围绕解决这些党内突出问题,“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②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中心工作。为此,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瞄准这一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推动解决党内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伟大工程支撑和推进伟大事业,是我们党的基本经验”③。1939年,毛泽东将党的建设称之为“伟大的工程”④;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新的伟大工程”来譬喻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省思的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党主要围绕思想、组织和作风三个方面开展党的建设,而对于包括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内的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意义则认识不足,这不仅导致党的建设工作效果不彰,还一度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严重损失⑤。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⑥。这是他基于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对建国以来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总结后得出的重要结论。他还强调:“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⑦邓小平关于维护党规党法以搞好党风的重要思想,凸显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地位及其制度效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⑧,致力于用党内法规制度将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度化、规范化。这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保障。

三、现实指向: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问题导向和发展方向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是总结过往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面向未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着力点,直面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展现了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鲜明问题导向。随着管党治党实践步入全面从严治党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相向而行、同向发展的态势愈益彰显,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一)问题导向:直面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严重的问题不是存在问题,而是不愿不敢直面问题、不想不去解决问题”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担当,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直面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腐败势头蔓延”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统筹解决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思路。

一是健全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党的组织法规制度重在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中国共产党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建立了涵盖从中央到地方并延展至基层的严密组织体系网络。健全完善的组织体系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证。2020年,党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从领导地位、领导体制等6个方面对中央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并明确要求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自觉执行党章等党内法规。这个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规范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在党的组织体系中,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各类基层党组织有着各自特殊的定位和职责分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类基层党组织处在党的组织体系的两端,担负着开启“最初一公里”和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任,地方各级党委则承上启下居于“中间段”,三者环环相扣、段段相接,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解决现实中一些地区和部门中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推动各级各类党组织严格遵循法规制度履职尽责,党中央针对地方委员会、党和国家机关、农村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等陆续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了相关工作条例,全面规范各级各类党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努力从制度设计上保障“最初一公里”不出现“拦路虎”、“中间段”不出现“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不出现“断头路”,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制度保障。党的领导法规制度重在规范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在执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当然主体,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②。正是从此政治意涵考量,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③。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对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的力度,针对政法工作、农村工作、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工作等,相继发布了相应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上述党对有关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确保党自身素质始终过硬。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重在规范党的自身建设活动。打铁必须自身硬。针对党的自身建设领域存在的诸如作风建设下滑、纪律建设松弛等问题,党中央首先制定和实施八项规定,随后颁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突出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以党的自身建设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是健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重在规范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权力得不到有效规制是产生腐败的根源所在。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中央重点研究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党内“铁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全面发力,党内法规制度之笼越编越密、越扎越紧,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发展方向: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与全面从严治党相向而行

全面从严治党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治党,这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呈现出相向而行、同向发展的态势。

一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内驱动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指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党的各级各类组织根据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有计划有目的地建构和实施党内法规制度的一种政治实践活动①,全面从严治党则是依据党内法规制度对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加以约束、调整和规范,这就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内驱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逻辑。这一基本逻辑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具体体现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双轮驱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仅是制定、颁布、施行一部部党内法规和一项项制度条文,还要在思想政治层面开展党性与理想信念教育②。通过加强思想建设,培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政治认同,有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养成依规行事的自觉,有助于引导党员个体将法规制度的硬性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因此,在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注重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内驱动力,更好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前进方向。一百年前,党的一大制定的第一个党纲开启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在百年发展进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历来是围绕党的历史任务和中心工作而进行的,并同党为实现这些历史任务和中心工作而确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联系在一起,朝着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的总目标而行进③。这是回顾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得出的基本经验之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④。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审时度势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治党方略。这既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这就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服从并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属于党的制度建设范畴,就其内容而言,主要包括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建设、执行力建设和法规制度文化建设三个方面。当前要着重从这三个方面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具体说来,就是要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不断涵育党内法规制度文化。只有如此,才能为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有力保障和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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