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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术辑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21年第2辑出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5 15:00:43  浏览:

近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21年第2辑(法律出版社出版)正式出刊。本辑共刊发来自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海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高校、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作者撰写的12篇学术论文。




目  录



本辑“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专栏”共刊发5篇作为“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主题报告的学术论文。国防科技大学朱道坤副教授、厦门大学曾钰诚博士生、武汉大学刘文健博士生、吉林大学孙文飞博士生和湘潭大学李娟博士生等,在“党内法规学基本范畴和基本方法”这一论坛主题下,分别围绕党内法规理论基础的建构方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趋势、民主集中制的运用、党政联合发文的法治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等问题展开详细论述。

本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专栏共刊发3篇学术论文,海南大学谭波教授、武汉大学段磊副教授和厦门大学成立文博士生等,分别围绕党政合署办公决策责任的认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研究现状、党政联合发文的实践发展等相关问题展开论述。

本辑“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专栏共刊发2篇学术论文,大连理工大学陈光副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张华麟博士生,分别围绕党内法规解释的基本理论、党内法规解释的实践等问题展开系统性论证。

本辑“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专栏共刊发2篇学术论文,武汉大学苏绍龙副研究员和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王冠高级经济师等,分别围绕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纪检监察工具与反腐败模式的设定等问题展开论述。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是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编辑、周叶中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第一本党内法规专业类学术集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自2018年创办以来,每年编辑出版2辑,现已连续出版7辑,主要刊发来自党内法规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专家撰写的党内法规原创性学术论文。

本刊热忱欢迎全国党内法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惠赐优质稿件!来稿邮箱:dnfgllyj@vip.126.com


【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专栏】


论党内法规的理论基础

朱道坤 陈 菲

摘要:党内法规的理论基础,是这个学科的基本观念,并成为该学科制度和理论体系的基石。就论阈框定而言,党内法规理论基础,是作为党内法规理论最基本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能够揭示这个学科核心问题、概括这个学科总体内容,并指导党内法规学科理论建设和实践运行的理论。就话语形成而言,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理论相比领导党理论、执政党理论,更加适合成为党内法规理论基础的话语选择。就价值分析而言,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理论符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适应了党内法规建设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三阶理论”;使命型政党;领导党;执政党

作者简介:朱道坤,男,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副教授;陈菲,女,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讲师。


党内备案审查制度变迁及其演进趋势

曾钰诚

摘要:党内备案审查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针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的监督控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关键制度安排。本文尝试从规范文本出发,从制度变迁的整体性视角切入,对不同阶段党内备案审查制度的内容调整与变动特征进行规范考察,并寻求揭示制度变迁背后所展现的演进趋势、机制作用与规范秩序。党内备案审查制度变迁的过程,伴随着制度内容的深刻调整和机制结构的持续改进。这主要体现在:报备主体扩充、备案对象拓宽、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完善、责任机制形塑、审查原则具体化、审查内容标准化、审查程序健全化、处理程序严密化、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革新、激励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这些机制内容的变动与调适全面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政党治理的实践图景,并蕴含着全面化、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治理特征和演进趋势。通过规范考察,为更进一步探讨党内备案审查制度在推进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设以及政党治理过程中所扮演的制度角色提供了理论资源。

关键词:党内备案审查制度;制度变迁;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党治理

作者简介:曾钰诚,男,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论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变迁中的民主集中制

刘文健

摘要: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是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在党和国家政治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征,有的时期突出“集中”,有的时期强调“民主”,深刻影响着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的变迁过程。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既要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制度功能,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重党和国家决策过程的衔接。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制度变迁

作者简介:刘文健,男,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的发展趋势、现实梗阻与优化路径

孙文飞

摘要:党政联合发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协调党政权力体系,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以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政联合发文发展中呈现出类型属性明晰化、规制事项层次化和文种形式规范化等特征,表征了党政联合发文具有明显的法治化倾向。当前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的现实梗阻主要包括:制定权限与规制范围缺乏硬性规定、定性的识别标准“重形式、轻实质”、解释主体的指向与权责不明、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依据不足等。基于此,应从规范制定与适用权限、建立类型与效力统筹识别机制、优化党政协同解释机制、健全备案审查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党政联合发文的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党的领导;党内法规

作者简介:孙文飞,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法律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基准与机制构建

——以党规国法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前提

 娟

摘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是法治中国建设之必然,亦是党内法规理论实践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而构建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基准与机制体系无疑是对上述课题的深度回应。具体而言,在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前提的基础上,通过建构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基准及机制体系,即由“最低限度基准”“分工合作基准”“自我设限基准”并行之运行基准、“立规立法协同机制”“执规执法沟通机制”“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先行先试及立法转化机制”齐举之微观机制共同构成的衔接协调新进路,能有效消弭党规国法间存在的不协调现象。

关键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二元划分基准;备案审查联动机制

作者简介:李娟,女,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党政合署办公后决策责任的定位与适用

 

摘要: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种形式,党政合署办公对未来决策责任的定位有直接影响。党内决策与行政决策的不同机理决定了两者最终在承担责任方面倾向不同。如何重构合署型决策机制下的责任,是党政合署办公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在责任的大框架之内,还存在决策责任与领导责任、政治责任、宪法责任等不同维度下的细致区别。党政合署办公后必然产生宏观上相对统一的变化趋势,各种具体责任情形也会发生变化。就决策机制中的集体讨论决定而言,合署办公情形下集体讨论决定的价值定位发生变化,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存在区分的必要,需要对现有的相关党规和国法进行系统修构,同时合署办公后集体讨论决定之决策责任的减免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明确,以统合党内决策与行政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减免上的不同立法倾向。

关键词:党政合署;决策责任;集体讨论决定

作者简介:谭波,男,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的理论演进

——基于研究进路的梳理

  章振毓

摘要:回顾以往有关“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这一命题的理论成果可知,相关研究已形成政策叙说、理论建构和规范分析三种主要进路。政策叙说类的研究以党的领导人的政策表述与党的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围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制度定位关系和约束力关系展开,旨在证成和宣传政策背后的基本立场。理论建构类的研究通过引入或构建某种理论框架,形成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二元关系、属性关联、效力边界、约束力关系的正当性等问题的理论表达,展现着学界构建党内法规理论基础的自觉。规范分析类的研究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规范文本为研究对象,围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宏观层面的总体性衔接协调问题、在中微观层面的领域性衔接协调问题展开研究。在这一理论命题的研究中,三种研究进路立基于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背景,各有优劣、各有侧重,共同致力于形成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命题的充分诠释。

关键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政策叙说;理论建构;规范分析

作者简介:段磊,男,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章振毓,男,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党政联合发文的百年探索、生成逻辑与规范路径

成立文

摘要:党政联合发文是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重要桥梁。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政联合制发文件从临时性、散发性、过渡性的特殊文件形式,逐渐演变为国家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工具。其产生与我国现有党政体制的内在需要紧密相关,从理论层面上看党政联合发文是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体现,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协同推进的基本要求相吻合,是伴随党政关系发展演化的应然产物。从实践层面上看,党政联合发文不仅推动了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的一体建设,降低了“立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而且是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可靠力量。新时代提高党政联合发文的规范化程度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之举,可以从明确联合发文文件的属性、落实文件责任主体实现归口化管理、明确文件公开性等方面缓解当前存在的隐忧。

关键词:党政联合发文;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党政关系;党内法治

作者简介:成立文,女,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论党内法规解释中的“忠实于原意”

 

摘要:党内法规相关制度文本对于党内法规解释设定了一系列原则性要求,“忠实于原意”便是其中之一。“忠实于原意”是更好发挥党内法规解释功能的需要。原意具有客观和主观双重含义,其中客观原意指的是表述条款的文字本身的含义,而主观原意是指蕴含于条款之内的规则意图。为更好忠实原意,需要对党内法规解释中的原意作整体性重构。具体而言,以客观原意为基础,将主观原意同客观原意相融合,然后有机纳入党内法规解释其他原则性要求的内容。最后,还应该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交流沟通和备案审查等措施,来保障党内法规解释对原意的切实遵循。

关键词:党内法规解释;忠实于原意;客观原意;主观原意;整体性重构

作者简介:陈光,男,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建党百年来党内法规解释实证分析研究

张华麟 吴呈祯

摘要:纵观建党百年以来的党内法规(政策)解释的发展脉络,历经自发萌生、奠基发展、走向繁荣、全面规范四个阶段。通过对选取的85件党内法规(政策)解释做重点分析发现,解释在党内法规执行中承担了明确文本含义、填补法规漏洞功能,但也存在规范化与专业化不足、解释对象不限于法规文本与非解释文件涵括解释功能的错位等问题,这与此阶段党内治理模式相契合,同时也与对解释重视程度不够、解释法规依据不足有关。由此,未来党内法规解释应更加注重按照法治化与规范化要求,探索建立独立有序的解释体系。

关键词:建党百年;解释功能;双重错位;法治化;规范化

作者简介:张华麟,男,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9级博士研究生。吴呈祯,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


《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

试拟稿(下)

苏绍龙

作者简介:苏绍龙,男,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二节 权限配置

  第三节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 文本结构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名  称

  第三节 标题和题注

  第四节 正文结构

  第五节 其他结构

第三章 语言运用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政治话语

  第三节 规范话语

  第四节 常用词语

  第五节 数字、数量词和标点符号

第四章 条款表述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总则条款

  第三节 分则条款

  第四节 附则条款

  第五节 特别规定

第五章 制定程序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规划和计划

  第三节 起  草

  第四节 审议与发布

  第五节 备案审查

  第六节 修改、废止和解释

  第七节 清  理

第六章 制定形式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创制形式规范

  第三节 修改形式规范

  第四节 废止形式规范

  第五节 解释形式规范

  第六节 清理形式规范

第七章 附  则

附 件 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主要公文格式(略)


纪检监察工具论

  任建明

摘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不断开发纪检监察工具。从治理工具视角,纪检监察工具可以划分为两类:常规型、专项型。作为控制工具的常规型纪检监察工具,应用于经常性工作。作为导向工具的专项型纪检监察工具,聚焦于专项治理。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工具发展并形成了“常规型+专项型”工具相配合的“常专结合”反腐败模式。党的十八大时期,常规型工具快速迭代,专项型工具不断强化,服务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的十九大时期,常规型工具在前期建构的框架中运行调适,专项型工具更加丰富,服务于“三不一体”体制机制建设。两类工具相互配合呈现出更好的反腐败效果。发展探索纪检监察工具理论有利于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水平,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治理工具;国家治理;纪检监察工具;经常性工作;专项治理

作者简介:王冠,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高级经济师,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任建明,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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