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永祥(1988-),男,汉族,安徽亳州人,政治学博士,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助理研究员,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党内问责和廉政理论研究。在学术论文方面,本人在《南京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研究》、《中州学刊》、《探索》、《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有6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共7次,另有多篇论文被《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领导干部读本》、《廉政文化研究》和四川省纪委监委主办刊物《清廉四川》等著作和刊物收录或转载。在科研项目方面,本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项,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一项,国家民委项目一项。
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法学学士(2013)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政治学理论专业 法学硕士(2016)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政治学理论专业 法学博士(2019)
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理事 2018年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助理研究员 2019年
代表性论著:
1. 《当前党内问责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路径——基于问责要素的系统分析》,《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5期。
2. 《党内问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探索》2017年第1期。
3. 《健全问责机制:推进我国腐败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求实》2017年第10期,CSSCI,2017年10月10日,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栏目2018年第3期全文转载;人大复印报刊《政治学文摘》栏目2018年第2期转载。
4. 《以问责机制推动“三不腐”建设:作用机理、现实梗阻与发展进路》,《求实》201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栏目2019年第2期全文转载。
5. 《新中国成立70年党内问责制的历史沿革、现实困境与破解之道》,《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被人民出版社《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领导干部读本》一书收录。
6. 《权力监督视角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与现实意义》,《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栏目2018年第10期全文转载。
7. 《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的理论内涵、现实意义与优化路径》,《河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栏目2018年第2期全文转载。
8. 《县级监察委治理基层“微腐败”:实践价值、现实问题与应对策略》,《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四川省纪委监委刊物《清廉四川》转载。
9.《以问责机制推动“三不腐”建设:作用机理、现实梗阻与发展进路》,《求实》201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栏目2019年第2期全文转载。
10. 《高压反腐下行政不作为的发生机理与治理机制——基于问责要素的系统分析》,《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11. 《反腐败机构的模式比较及其启示》,《中州学刊》2018年第9期。
12. 《“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的现实问题及其解决路径——以政治系统论为分析视角》,《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