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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正国、余淑娟:国家建构语境下党章中两个共同体的历史生成及规范构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11:02:22  浏览:

本文发表于《党内法规研究》2023年第3期党内法规基础理论专栏,现推送文章长摘要。

    

作者简介:叶正国,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余淑娟,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摘要:近代以来,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的交织深刻影响着中国国家建构的发展进程。二者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建构的核心维度,集中体现在党章文本的变迁中。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党章中民族条款和外交条款不断调整,逐渐从学习苏联转向植根中国。这两类条款虽然在不同时期各有侧重,但始终同向并进,在整体上对中国国家建构形成合力。十九大党章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写入,在逻辑脉络、文明思维、任务导向和价值基础等方面体现了中国国家建构的主体性。

关键词:党章;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建构;主体性


国家建构是中国从王朝国家转向主权国家的关键,也是集中权威和资源实现政治安定、国家增能和行政有效的过程。1840年被强行卷进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漩涡后,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历了艰难转型,呈现出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互交织的状态。五四运动是近代以来民族问题和国际问题堆积效应的现实映照和集中释放,当时提出改造“强盗世界,不认秘密外交,实行民族自决”的口号即说明二者密切相关。在此背景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道路过程中,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维护了中国的同一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其中,党章尤其总纲部分是记录中国共产党国家观变迁的规范载体,进入十九大党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国家建构意涵,分析二者与当下中国国家建构的内在关联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不少学者从宪法学的角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讨论,部分成果也对国家建构议题有所涉猎,但很少有学者关注党章及其相关历史文献。党章文本是如何叙说与建构“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多民族国家的?党章对内是如何整合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认同,对外又是怎样在世界时空场域内定位自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样一组对照表述体现了中国国家建构怎样的特征?对此,本文试图在一个更大的时空场域内探讨党章文本中民族条款和外交条款的相互关系,以此侧写中国国家建构的历史进路与主体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与写入党章,说明在国家建构进程中民族和国际议题的“内外互联”从线性思维转向交互思维。据此,中国共产党开拓了一条国家建构新道路,为克服美西方民族国家范式的世界零和博弈弊病提供了可能。


一、民族和国际议题“内外互联”的党章视角

近代以来,西方国家逐渐通过“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帝国主义”构建了现代政治秩序,冲击了家国天下的中国传统政治秩序。民族国家天然包含着国际性意涵,一经产生就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并在世界范围内扩展。中国民族问题的产生与发展天然同中国的国际处境密切相关。深受五四运动影响的中国共产党,将民族问题和国际问题置于“中国向何处去”的中心任务下进行调适,并将对二者的认知与把握适时表达于党章中。基于党章,能够更好地理解民族和国际这两个维度对中国国家建构产生重要影响的历史缘由,以及二者所针对的现实关切。

(一)党领导下的中国现代国家建构

政权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近代以来中国的革命团体都希望通过掌握政权来“创建”中国,政党驱动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最大特点。从孙中山开始,“以党建国”的思想便已萌发。陈独秀也认为当时中国还在“造国”时代,要用政治战争的手段创造一个真正独立的中华民国。在内忧外患的境况下,国共两党都选择了“对内求民族密切团结,对外争国际平等地位”的国家建构路径。特殊的“政党驱动型”国家建构历史,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进程中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

作为一个没有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时就肩负起阶级和民族的双重使命,持续探索着中国道路的前进方向,致力于以“先锋队”的自身定位领导中国走向独立富强。“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而中国共产党在一大党纲中也明确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年具有代表全国人民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此后,五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也在不断推进着新中国的建构,这尤其体现在宪法序言部分。正是出于国家建构的考虑,中国宪法序言较长,且在历次修改中序言内容都有所增加。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制宪是用宪法的方式来确认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始终及时回应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推进国家建构。“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2018年修宪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亦足以证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国家建构中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所承担的与生俱来的历史使命与开展的伟大实践,使得中国共产党应当被纳入中国国家建构的研究视野中。

(二)民族与国际是党领导国家建构的核心维度

“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趋向,成为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以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为标志,民族国家开始成为西方主导的国际政治体系的行动主体,并以其在政治统治、战争动员和对外扩张等方面的显著优势逐渐淘汰了其他国家形式。与“至大无外”的帝国秩序不同,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秩序的突出特征是“内外有分”:对内,民族国家的生成要求塑造一个特定空间范围内基于共同的语言、文化或信仰等具有“超越性”的共同体认同,以脱离专制帝国、觉醒革命意识;对外,民族国家则以国际法的修辞完成对外部世界秩序的构想与描述,并借助条约体系与他国开展对话、建构区域合作统一体。至此,民族国家以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建构起对现代世界的重新叙事。

作为现代化的先行者,西方国家以民族国家形式优先塑造了现代国家理论与实践的“普遍性”。但相较于西方国家,非西方国家的现代国家建构都是在极为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下,受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即便是西方国家,也并非是于一张白纸上进行国家治理结构及制度要件的全盘设计和重构,而是深深根植于本国的文化传统与遗产,并普遍经历了复杂的制度要件耦合的过程。更不用说因现代资本扩张和殖民掠夺而被强行拖入世界体系的亚非国家,它们的国家建构经过了更为曲折漫长甚至多次试错的探索历程。正是基于不同的政治历史时空场域,非西方国家所面临的对内民族问题和对外国际问题也都有一定特殊性。二者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两个重要维度也远不如西方理论所预设的那样能顺利而完整地契合在一起,而往往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张力。

一方面,就民族维度而言,非西方国家转向民族国家进程本身就是被动卷入现代化的结果,这些国家民族主义的产生与近代殖民体系存在密切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就国际维度而言,它们也多是被动融入现有的国际秩序,外部环境与国内民族革命在其国家建构中有着不容忽视的直接关联。由此,基于不同的政治历史和时空场域,非西方世界的国家建构叙事并不完全符合民族国家“内外有别”的理论预设。非西方国家的民族维度和国际维度始终处于一种动态张力中,对于二者的把握与平衡有时甚至决定了国家建构的最终成败。

与其他非西方发展中国家相比,人口和疆域的超大规模、早熟的传统国家形态及其基于本土历史的独特演进逻辑,再加上近代遭殖民侵略后无法修复的传统秩序与深重的民族生存危机,使得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极为复杂而艰巨。就国内而言,历史之中国与地理之中国的不完全重合,多民族聚居的传统与多元文化对共同体存在秩序的重构,令中国的对内整合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如何对接现代民族国家叙事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就国际而言,从被帝国主义列强轮番侵略,被迫打开国门、卷入全球体系,到战后被纳入美苏两国的地缘政治棋盘,在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冲突与平衡中解决独立与生存危机,使得近代中国已在事实上具有了世界历史性质,并被序列化为世界秩序的结构性因素。与西方国家相比,“民族”和“国际”这两个维度及二者之间的关联与张力,正是中国国家建构存在“时空错位”的直接体现。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无产阶级属性能够广泛凝聚国内革命与建设力量,有利于实现对内的民族整合;另一方面,无产阶级运动本身即带有的国际主义色彩,使得国际视野在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道路的进程中长期存在。由此,基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与历史使命,“民族”和“国际”这两个现代国家建构的核心维度从一开始便紧密相联。与西方民族国家“内外有分”的外观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国家建构实际上遵循着“内外互联”的基本思路。如果说将对内的“民族”维度和对外的“国际”维度均纳入国家建构叙事中,是吸收学习西方社会之国家建构经验的结果,是使中国得以融入当今世界民族国家建构普遍性叙事的必然选择,那么,以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的互动为现实表达,则是中国国家建构主体性的体现,是基于现代中国复杂的国家生成环境及先锋队政党的自身属性而对国家建构所作的创造性适用。

(三)党章集中体现了民族和国际议题的“内外互联”

中国共产党“使命型政党”的特质,使得党章文本中包含大量的国家建构叙事。党章不仅是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规范性基础,更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其中有关中国国家的结构形式与发展方向的构想,深刻影响着包括我国宪法在内的制度文本与规范形式。

从事实层面来看,党章总纲对于塑造宪法的基本面貌、确立国家任务以及对宪法的修改都有直接影响。宪法和党章作为我国两大规则系统内的最高规范,在内容规定上,宪法序言和总纲与党章总纲之间存在明确呼应,在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层面二者始终保持一致;在修改变动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调整带动党章修改,而党章修改往往伴随着对宪法序言及总纲内容的修改。宪法和党章形成了一种接近实践惯例的互动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概念的统摄下,宪法和党章统一于“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据党章从严治党”的实践之中,党章所确立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成为宪法制定实施的基本指针。党章构成中国宪制秩序的规范性渊源,是中国宪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党章与宪法均共同指向国家建构,二者实际上都包含分析中国国家建构特征的文本依据。无可否认,研究国家建构最终必然回归对该问题之研究具有首要意义的宪法,但本文以党章演进为线索,并非是对宪法的有意忽视或回避。以党章文本为考察材料,无关对党章和宪法之于国家建构问题重要性的潜在衡量,只是一种研究视角与分析路径的选择。作为一种具体化尝试,以党章文本切入国家建构的研究路径,或许能够对党章和宪法关系,以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关系等重要命题的深入探究提供一定启发,并为宪法学乃至法学领域研究该问题提供另一层理论与材料的支撑与补充。

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意志的集中表达与历史经验的制度结晶。“民族”和“国际”这两个维度,不仅是源于现代民族国家“内外有分”秩序构想、基于国际秩序演变历程的“历史的存在”,更是党章中“现实的存在”。二者一体两面,均于党章文本中长期存在且相互关联,是与党的国家建构思路相关的两条重要逻辑线索。作为集体意志的统一表达与历史经验的制度结晶,党章中对应“民族”和“国际”这两个维度的党的民族政策发展脉络和对外政策发展脉络,亦于章程文本中有所清晰呈现。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成功领导“一盘散沙”的近代中国重新走向聚合的原因之一。“民族”与“国际”这两个叙事面向,以民族政策规范和对外政策规范的表现形式始终存在于党章文本中,共同影响并塑造着中国的国家认同与身份定位,展现出作为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将革命、建设与改革同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与面临的国际挑战相联系并进行通盘思考的战略定力。在“国际体系转型过渡期与我国发展历史交汇期相互交织”的当下,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和国际议题的思考再度深化,并于党章文本中将其进一步抽象凝练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范表达,这是中国国家建构“内外互联”特征的重要文本依据。至此,作为现代国家的中国的多民族内部整合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的国际关怀,首次以一种“共同体”思维被置于同一逻辑层面,实现了规范层面的民族认同构建与国际战略构想的张力消解与效能弥合,进而达成对外消解风险、赢得发展主动权,对内国家、社会与公民同向发展、共生共存并相互支撑的国家建构目标。

二、党章中民族和外交条款的历史经纬

诚如自1950年起便在天安门城楼两侧高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和“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的对称标语,党章中的民族条款与外交条款的理想状态,也应当是在底层规划与实践层面实现一定的互通与平衡,逻辑完整、自洽地表达出对中国的自我定位与发展认知。同时,与西方对内建构同质化民族、对外推行帝国主义与殖民体系的国家内外观形成理论叙事上的对比,以突破西方现代化与自由主义秩序的困局为目标,从而发挥党章应有的政治认同整合功能。当然,从党章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历史呈现来看,党章中的民族维度和国际维度并非始终同步发展,甚至在某些时期,二者存在一定的规范张力。究其原因,一是在实际的国家建构中,中国共产党对二者的认识存在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其对应的具体政策也处于一种不断调整的状态;二是在不同的建设发展阶段,国家在对内和对外面临的问题也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二者的规范调整并非共时,但始终同向。当然,如果将一定时期的阶级斗争等条款与二者一起进行整全性解释,就能发现所谓“分别”只是表面的,二者实际上仍对中国的国家建构形成合力。

(一)在中国独立自主追求中的聚合

毛泽东指出:“五四运动的杰出的历史意义,在于它带着为辛亥革命还不曾有的姿态,这就是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国主义和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封建主义。”当时,半殖民地化的中国正处于一种日益严重的被列强欺凌压迫的状态,而俄国革命的胜利与俄式社会主义的诱惑与冲击,恰好适应了国人对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的强烈渴望。在苏俄鼓励和支持世界革命的基本政策下,苏俄共产党开始接触中国国内的知识分子与青年,着手在中国成立具有共产党性质的组织。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大党纲指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主张建立新政权、新社会,具有浓厚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色彩。“中国问题本来是世界的问题;然从事中国改造不着眼及于世界改造,则所改造必为狭义,必妨碍世界。”高于国家的无产阶级世界革命主张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任务判断,在当时看来,阶级革命高于一切,阶级解放才是最终的解放。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也尚未完全独立,承认“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并未对党员国籍作出限制。中国与世界的紧密联系很早就进入中国共产党人的视野,中国共产党人主张“中国国民革命与世界社会革命合流直达社会主义”。早期共产主义的阶级思维与国际主义对中国共产党民族观念与国际观念的形成影响很大。这既存在利于中国对内整合与对外交往的一面,也为后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在国家建构方面产生张力埋下了伏笔。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其主要任务是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党的一大建立起了党的组织,提出了实行社会革命的政治纲领,但由于此时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情况尚未充分认识,因而对“新国家”的建设构想并不明晰。直到一年后,在对时局与社情作了初步分析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了第一份建国构想,即成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此时的联邦制建国构想显然与日后新中国实践的单一制不同,可见虽然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关注中国现实,但其理念更多是从革命理想追求和学习苏俄经验出发而形成的。

从党章文本及其相关资料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观与国际观均曾经遵循一种较为理想化的阶级逻辑。就民族观而言,早期中国共产党在整体上将中华民族视为世界无产阶级同盟的一份子,为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解放事业提供合法性;而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上,则关注到了中国各民族内部存在的民族压迫,强调“民族平等”,甚至主张“民族自决”,以实现各民族间的真正团结,据此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进而维护国家统一。就国际观而言,此时的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序列上仍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服从共产国际的指示,并深受“世界革命论”和“革命外交主义”的影响,将国内外资本主义视为一体,认为其既是中国革命的对象,也是世界革命的对象,主张“加入世界工人的联合战线,保护无产阶级的祖国——苏维埃俄罗斯”,视野远超中国的国家利益。这也影响到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对于“在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在全中国的统治,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治之后”将要在全中国实现的基本任务的规定。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推进,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逐渐加深,自身也不断走向独立与成熟,并开始建构自主的革命理论。虽然阶级逻辑仍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的主线,但当维护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成为首要政治任务时,中国共产党便自觉将自己的主张与抗战需要紧密结合。彼时无论是民族政策,还是外交政策,都与反对日本军事和经济侵略、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的任务相一致。以民族解放为基点,指出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的关系,对内保证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对外争取一切有力外援支持抗战,成为中国共产党政策的新转向。也正是从这时起,中国共产党开始关注古老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进程,回应延续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生存的时代要求。

在民族政策上,中国共产党曾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接受“民族自决”理论,主张与国内各民族组成“中华联邦共和国”。彼时其所谓“中华民族”,不少时候实际指的还是汉族或汉化民族的整体。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华民族”才逐渐被明确为由中国各民族组成的一个“上位民族”的概念。由于“民族自决”内涵含混、易被曲解,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政策主流上已逐步酝酿从允许“民族自决”到主张“民族区域自治”的转变。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念正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最终确立的。“我们中国现在拥有四亿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此时中国共产党已开始重视国家多民族历史文化的相关性和一体性,对于民族共同体整体性程度的体认和表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主张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华民族观,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武装在抗日战争时期能够由弱变强、不断壮大的重要原因。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也进一步定型和制度化,并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基本共识。

在外交政策上,彼时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的根本任务制约着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政策,党的革命目标从笼统的“资本主义”转为更加具体的“帝国主义”,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也存在层次化推进。“战胜日寇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但外援是不可少的,孤立政策是有利于敌人的。”中国共产党在逐渐摆脱共产国际对其对外交往的影响,并与苏联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开始接触一些驻华机构和西方进步人士,并愿意将参加反侵略、反战、反法西斯共同战线的国家都视为友好国家,以争取世界上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的支持。与先前充满理想主义的无产阶级国际观相比,在民族救亡的重大任务前,走向独立的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政策更加理性和灵活。中国共产党的目光回到了“宣布中国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上,并为此产出了相应的理论表达,论证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并不冲突。“爱国主义就是国际主义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实施。……这些爱国主义的行动,都是正当的,都正是国际主义在中国的实现,一点也没有违背国际主义。”这进一步厘清了中国民族解放与世界无产阶级运动的关系,在争取外援最大化的同时,又再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国际主义立场。

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得中国共产党对当时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将其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相结合,调整了民族观和对外观。在抗战胜利前夕通过的七大党章总纲第1自然段中,“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得到明确,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整体的直接联系。这是具有“国家民族”内涵的“中国民族”文本表述在党章中的首次出现。同时,七大党章总纲第4自然段亦指出,在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阶段,党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进步而奋斗。”此时,中国共产党以“达到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为己任,对内团结国内各民族、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解除帝国主义的侵略与封建主义压迫、为世界和平与进步而奋斗的内外观雏形已于文本中形成,并深刻影响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陕甘宁边区宪法文本的国家建构。如1946年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在政权组织部分规定:“边区各少数民族,在居住集中地区,得划成民族区,组织民族自治政权,在不与省宪抵触原则下,得订立自治法规。”

总体而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逻辑起点具有一致性,都是以苏俄为师的产物。抗日战争时期,在内争与外力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更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将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统一起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不仅是站在本阶级当前部分的利益上,只有当它是组织与团结整个民族与全体人民,而不仅是组织与团结本阶级来进行奋斗,它才能胜利”,从而实现了全民动员,为抗战胜利以及日后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信仰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仍始终追求世界革命、践行国际主义,强调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结合、将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结合,主张打破原有的国际体系。

(二)在社会主义中国建设中的融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内政和外交思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建构产生了极为重大、深远的影响。从二战时即深受国际政治的左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俟成立便被镶嵌于冷战格局中,近代中国的命运始终与世界局势紧密相联。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国共产党延续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观察国际的方法和形成的国际主义世界观,表现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内外政策所带有的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并于相当长的时间内,将国家定位为一个社会主义阵营的追求现代化的国家。

因此,一方面,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需要稳定新生中国的国内社会环境,发展经济;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东方领导者,出于国际主义原则,又要向外推广中国革命经验,援助周边国家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双重身份所带来的双重责任,使得其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构路径迥异于传统的“民族国家”,更多依靠意识形态和阶级话语凝聚国家认同。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维护国家生存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民族问题上,以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为导向,“中国共产党最终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主张,“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必须用特别的努力来改善各少数民族的地位,……实现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友爱关系。……党反对任何妨碍民族团结的大民族主义倾向和地方民族主义倾向”。中国共产党着力于消灭民族间的压迫与剥削,在尊重民族差异的基础上力促各民族间的实质平等,维护团结友好的民族关系。以“民族平等、团结”为核心的政策表述亦同时进入宪法及各类纲领,如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五四宪法在总纲第5自然段中亦明确指出,“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并将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团结”“民族平等”进入国家根本大法,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明确了中华民族的“多民族”特征以及各民族间的平等关系,其将作为具备一定稳定性的民族基本政策而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确立的以阶级理论为基础、坚持民族差别化发展的策略,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的民族矛盾问题,各族人民对于党和国家的认同感逐渐增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华民族“多元性”建设的“实”与“一体化”建设的“虚”实际上使得一个新的民族的“二元结构”出现,弱化了国民对于“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特别是当阶级不再成为我国民族政策和对外政策的底层逻辑时,先前依靠阶级力量凝聚起的民族认同便亟需新的理论与话语资源。正是在这个寻求新支点的过程中,我国国家建构中的民族维度和国际维度开始出现不同的着力轨迹。

在外交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部分接触与合作,并未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阶级观念。“我们的根本方针和国民党相反,是在坚持独立战争和自力更生的原则下尽可能地利用外援,而不是如同国民党那样放弃独立战争和自力更生去依赖外援,或投靠任何帝国主义的集团。”中国共产党从追求同质化阶级的国际主义转变为坚持民族平等层面上的国际主义。强调革命的中国化,并不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放弃了世界革命的信念与对国际主义的期望,而是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体现。

在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考虑新中国的外交政策,并表示新中国将联合苏共,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一边,也即施行“一边倒”方针。从国家层面上而言,和平友好、平等互利应是一国最基本的外交政策,但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角度来看,还有更为重要的意识形态原则和通过“世界革命”联合反帝的国际主义任务。不过,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外交政策与民族政策相同,并不全然是党际外交的延续,而是在阶级理论的基础上,为维护国家统一而结合中国实际作出了调整。“不承认”和“一边倒”的外交立场,从根本上是为保证新生中国的政权稳定与国家安全,恢复民族自信、增强民族认同。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认为只要世界仍在资本主义的统治之下,真正平等、自由、和平意义上的外交便不存在。这种一分为二的世界观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1949年后新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外交原则与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以社会制度的差异来区别指导国家外交政策。中国在外交上明确自己“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对内强化国家机器作为阶级斗争重要武器的思想意识。直到中国周边的一些亚洲民族国家在建交问题和朝鲜问题上都表现出迥异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场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才开始重新评估争取中间力量的价值,并逐渐开始尝试使用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三个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理论,来替代两大阵营理论以分析国际形势。这正是日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基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意义十分重大。作为一个发扬“革命的爱国主义”外交理念、对现有国际秩序持批判态度的新民主主义国家,能够很快接受这样一种重在维持现状的外交原则,可谓是一个不小的突破。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出于独特的国内外环境,打开外交局面、寻求与亚洲邻国建立和平稳定的新关系实为必要。对内,争取广大亚非国家的承认,能给逃往台湾地区的国民党反动派带来压力,利于国家统一与整合;对外,团结周边国家,可以避免它们为美国所利用,打破美国对中国的遏制,利于国家周边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这已不是完全从无产阶级属性出发来考虑外交政策问题了。

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亦明确表示,提出并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不是为了临时应付的”。五四宪法序言第6自然段即规定:“我国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已经获得成就,今后将继续贯彻。”两年后通过的八大党章总纲第8自然段则进一步表明:“中国共产党主张维护世界和平、在不同制度的国家中间实现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国内主要矛盾转移后,新中国外交政策所作出的相应调整,旨在维护现有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当时中国作为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主义最终理想之间,无疑存在着潜在矛盾。当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虽然“和平共处”被定位为外交的长期方针,但实际上它只是一项维持中国现实安全利益的暂时妥协。当客观条件成熟时,党和国家自然会再次将目光转向革命外交,甚至会为了世界革命而将革命的行动拓展出国界。不过,由于国际形势的快速变化,20世纪50年代后期中苏关系即走向破裂,国家安全环境愈加严峻复杂,再加上中国对此做出的一系列反应,这种矛盾很快就爆发了。为契合“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自我定位,中国走上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支援世界革命的激进外交路线,九大党章文本中的外交政策即表明坚决同“帝、修、反”斗争,要为整个人类都得到解放而共同奋斗。

与民族政策变迁的趋势类似,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政策也经历了一个结合新中国具体国情,在无产阶级理想与国家利益现实需要之间作度量权衡,而非全然追随苏联国家政策的演变过程。与对内的民族政策相比,外交政策的这一过程更为复杂。国内建设任务与国际主义任务均影响着外交政策的制定,二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与张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日益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出于高度复杂的国际环境,党内对于如何处理维护本国利益与支援其他国家革命的关系的认知,始终处于随势而动的状态。与此同时,在这一阶段,党的外交政策与国家的外交政策也始终存在一定程度的混同。事实上,直到十二大党章中,中国共产党才正式将二者分离,并对党际外交与国家外交的原则分别进行了独立表述,外交政策明确转向国家立场。

对于国家“革命性”的强调,必然也会对本身即以阶级理论为基础的民族政策产生一定影响。20世纪50年代末期,国家定位发生重大转向,对外“反霸权”斗争范围的扩大化同时也影响了对内斗争。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逐渐开始“左”倾,并以“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这一提法为依据,在民族问题上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我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因此遭受了很大挫折。这一时期,出现了并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单一归因的观点,即否认民族差别和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并一律以阶级、阶级斗争来处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民族问题,在这种观点指引下,八大党章中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的阐述在九大、十大党章中均被删去。七五宪法中也仅保留了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简要条文,而删去了序言中对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总体论述。党和国家对阶级认同空前加强,但对民族认同的建构严重忽视。

与之形成比照的是,新中国在外交层面虽然也基本以阶级斗争的视角来看待和理解国际问题,但写入同期党章和宪法中的外交政策呈现出了不同的侧重,体现出将党的外交政策与国家的外交政策相分离的趋势。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和十一大党章中外交政策仍有着较为浓厚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革命斗争色彩。但同时期的七五宪法,在声明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同时,却首次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内容完整写入,并表示“中国永远不做超级大国”,要“争取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七八宪法更是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提至段落首位,并指出要“建立和发展同各国的关系”。可见到了20世纪70年代,虽然党和国家尚未完全从“左”倾错误中走出,但中国在对外事务方面已经开始出现转变。一方面,这是由于当时外部客观环境再次发生较大变化,20世纪70年代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政策发生了大幅度改变,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联合国合法席位,与外部世界的交流逐渐增加。另一方面,此时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对国际形势的战略理念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两大阵营”“中间地带”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个世界”理论,虽然贯穿其中的都是一种分类思想,但其划分标准却发生了改变,即从以国际阶级斗争为支撑到以国家综合实力为依据,而这种内在的变化似乎也为中国即将从以往的斗争哲学转向发展哲学埋下了伏笔。

(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中的耦合

“四人帮”被粉碎后,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渐恢复。拨乱反正时期的十一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将民族政策的相关内容重新写入,表明“要坚持无产阶级民族政策,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随着政治路线的转变,中共中央对于民族关系也进行了重新界定,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从而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相分离,体现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与旧中国的民族压迫关系之间的差异。对民族关系认识的调整,符合当时我国民族关系的客观情况,有利于防止阶级斗争扩大化。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此前始终起着纽带作用的、能够超越“各民族”间差异的无产阶级认同,从长远来看必须形成更高层次的国家认同与爱国情感。

由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改革开放后党的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都作出了相应的重大调整。就民族政策而言,主要是改变了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描述与界定,着意去除了其原本带有的阶级属性。就外交政策而言,则是进一步明确外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而非在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基础上支援世界革命。民族政策走向维护和发展“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道路,并继续“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外交政策则走向为摆在第一位的在本世纪末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重在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维护本国国家利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自此开始走向了不同的发展逻辑。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到改革开放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异时同步”的关系。所谓“同步”在于,宏观来看,改革开放前党的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拥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即以意识形态更为浓厚的阶级理论为指引。在民族方面多主张反对民族压迫,强调民族间的实质平等,关注民族团结;而在外交方面,则富于革命外交色彩,在本国建设和支援世界革命之间艰难权衡,但始终未放弃反霸权的和平主义路线。所谓“异时”,则是因为结合中国的国家建构来看,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并非始终同时发力。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阶级认同纽带的牢固存在,在民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所关注的重点偏向于“承认各民族之生存乃至文化的平等关系,以兄弟的友谊相互结合”,回应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坚持承认“多民族”事实存在的政治主张,并在此基础上主张民族团结以维护国家的统一。而在对外问题上,由于冷战格局中加入社会主义阵营、维护“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身份认同与维护作为现行国际秩序下“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之间存在一定张力,中国共产党便始终在“革命外交”与“和平外交”之间寻求变化:“革命外交”有利于巩固作为政治共同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身份认同,而“和平外交”则有利于发展国内经济、助力国家建设,巩固中国作为国际社会一员的国家认同。在国内民族政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时有的外交政策导向变动使得“革命外交”与“和平外交”之间出现“异时”张力的实在性与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无法有效建构起国民对于国家定位的稳定认知。

此种张力在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后变得愈加明显。从“阶级问题”到“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政治界定的转变,使得民族关系在一个更为开放的中国语境下,面临着不断涌现的新难题。一方面,党和国家工作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上全面落实民族政策的民族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着力构建的各民族间的“阶级认同”存在被淡化的预期。另一方面,随着从“民族关系”视角解读“文化大革命”倾向的出现,人们的“民族身份”和民族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开始凸显出较为强烈的政治色彩。特别是在区域性、结构性发展差距出现后,以“民族利益冲突”为主要归因的分析框架的出现,使得民族间的基本认同意识体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各群体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思潮渐有兴起之势。概言之,在原有的民族间认同基础已弥散的同时,高于“各民族”的新的认同论述却未能得以及时建立。同时,国际因素亦不容忽视。改革开放后我国必须直面国际社会,抵抗以分离主义为核心的民族主义国际思潮,回应某些西方国家以民族关系问题为借口向我国施加的压力,并接受来自西方的成熟的民族理论话语体系的考验。此时,仅仅依靠鼓励融入现有国际经济秩序、强调和平共处与不干涉的外交政策,已不足以解决由于对外开放而被动卷入国际话语斗争的国家内部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致力于推进国家一体化进程,并建构自身独特制度与价值的现代国家的执政党,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着对内的民族政策与对外的外交政策。这样的政策调适过程,在每五年稳定修改的党章中有着明晰的发展脉络。就提升民族整体性认同而言,在十二大党章中,中国共产党首先在自身性质上对其与中国“各族人民”之间作了代表意义上的关联,以代替“阶级”曾发挥的联系党与各民族人民之间的纽带作用,重建“人民—党—国家”体系的代表性链接。同时,将原本的“革命统一战线”改为“爱国统一战线”,表示要同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适应新时期以建设和改革为主线的国家发展目标。到了十四大党章中,则首次将“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增强民族自尊”写入,在肯定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价值的同时,指出各民族具有共同的文化基础,进而与八二宪法序言第1自然段中“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的表述形成呼应,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对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作了论据上的补强。

进入21世纪后,面对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的汹涌浪潮,以及某些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的所谓“西化”“分化”政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将其载入十六大党章,进一步强化了党与中国人民以及中华民族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不再只是表述为党是“各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而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之一予以呈现。与“代表”相比,“先锋队”更加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引领中国各族人民的责任自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中华民族”一词首次进入党章,且其首次进入便被置于总纲首段首句中。在经历了“中国民族”“各族人民”等表述后,兼具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意涵的“中华民族”一词,终于在新世纪初进入了党内具有最高效力的文本,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作为历史与现实而存在的“中华民族”所作的规范层面上的正式确认。

党的十六大之后,为与彼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相匹配,十七大党章将自十二大党章起便保持一贯稳定的“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进一步确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揭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和谐”本质,并表示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十八大党章则在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任务的背景下,于精神文明建设部分写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于生态文明建设部分写入“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加明确以“中华民族”为关照主体的规范表达。在新时代重提“民族复兴”话语,其内涵和意义显然有别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特别是其中的抗日战争时期基于延续历史文化与民族生存宣扬的“中华民族复兴”话语,而更多源于一个作为现代国家的中国对于经济发展与国力增强的现实需求,但后者是在前者业已实现基础上的延伸。与改革开放初期所追求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提法相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确立,在话语上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新的历史进程中的参与主体即拥有共同历史、文化与精神力量的“中华民族”,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整合。然而,仅仅以此作为目的、任务,或者把它放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实际上并没有解决“怎么办”的问题,而这正是日后十九大党章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的缘由。

由以上简述可以得知,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政策的考量方面经历了一个愈加重视中华民族认同的过程,且这个过程伴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渐深入而显著加快。在外交政策方面,自十二大党章首次分别表述国家外交和党政外交的基本原则,“表示我们再不干涉别的党的事务,也不去回顾过去我们的反修斗争”后,十四大党章进一步删除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提法,并明确外交是“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由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低潮,加上“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外交主张已完全倾向于从“有利于现代化”的目的出发,而不是以意识形态划线,与改革开放相配合的外交政策至此基本定型。即便面临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国际形势,中国的外交政策依旧保持了相当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在继续坚持独立自主、承诺走和平发展道路、反对霸权主义等既有外交观念的基础上,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力量对比的现实出发,邓小平等在阐释中国外交政策时进一步强调要“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自主决定改革的步骤和速度。但内在的自足并不意味着外在的配合,在“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开动了全部宣传机器进行煽动,给中国国内所谓的民主派、所谓的反对派,实际上是中华民族的败类以很多的鼓励和方便”时,被动的“不结盟”“不扛旗”“不当头”,显然无法给予改革开放后重新建立的、尚不足够牢固的民族认同纽带以足够的保护。在进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新世纪后,当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中国日益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影响力时,随之而来的却是“中国威胁论”“中国霸权论”“中国新殖民主义论”等西方舆论攻势。对此,十七大党章总纲第21自然段补充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向国内外宣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回应世界对于“中国崛起”的关注。与先前“韬光养晦”不同的是,在这一阶段,出于“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开始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自觉加入并积极推动改进现存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维护和促进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此时,中国共产党的对内对外政策已经开始出现同向发力的趋势,对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建设和谐世界,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协调关系开始与内部改革开放程度相衔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的国家身份定位已从“世界多极格局中的一极”转变为“负责任大国”。不仅对外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内负责;不仅描绘蓝图,更指明路径。顺着这样一种内外衔接的思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观察世界各国不可分割、命运相连的状态后,为“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观,以“共同体”这样一种高度凝练的话语表达,展现出致力于化解内部与外部结构性矛盾的勇气与担当。

经过百年演变,中国共产党对内政策与对外政策的“异时同步”终于在两个共同体提出后,达成了以规范为纽带、以“负责任大国”为定位的“共时统一”。这种衔接内外、“共时统一”的内外统筹发展思路,实际上从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对照提出后便已逐渐显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对照提出,则首次将历次党章文本中所追求的内外平衡发展的这条暗线,以一种共同体的思维“显”于规范之中。两个共同体明确指出了当前中国国家建构的内外两个维度:对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内部中华民族认同,实现国家强有力的自我维续;对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应对外部挑战的秩序回应能力,并在世界发挥积极作用。两个共同体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即归根结底统一于国家的稳固发展之中。

从党章文本的演进脉络出发,中国的国家建构始终存在内外两个动力,始终要考虑国内和国际两个因素,解决成员纳入与排斥的问题与解决国家成员过上更好生活的问题始终同时进行,国家认同与国家定位始终在不断强化、不断调适,最终在十九大党章中完成了一个以共同体为共通逻辑的理念建构。这正是中国共产党通过百年来自身的政治实践,为中国何以建构自身所找到的,不同于西方国家建构的政治理论的答案。


三、党章中两个共同体规范构造的交互叙事


回顾党章中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内容的变迁,有利于理解中国国家建构中提出“两个共同体”的重要作用。从中国国家同一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命题出发,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是以“民主专政”的政治叙事,在对抗性斗争(民族战争与阶级斗争)的框架中展开自身的动员力与整合功能;对外,并非通过一般规范性的国际承认来确认主权,而是以“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居,在国际斗争和统一战线中形成对自我的认知与定位。中国国家建构进程的此种特殊性,使得进一步揭示当下共同体思维如何实现政治整合中内外维度的再度统一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两个共同体绝不仅是文字表达上的某种修辞,二者所蕴含的逻辑脉络、文明思维、任务导向和价值基础都存在相通之处,这些相通之处将以往二者之间所显现的“异时”关联,通过高度凝练的语言表达整合为复合依赖的“共时”交互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着中国建构的主体性面向。

(一)逻辑脉络的贯通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章中的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之间始终都对中国的国家建构产生同向性作用。共同体思维首次实现了对中国民族问题与国际主义需求的平衡,并将二者置于同一认识层面。就外交政策与民族政策的理论出发点而言,二者都经历了一个从无产阶级国家的定位出发、重视意识形态,向顾及作为多民族国家的实在状况、关注国家切实利益转变的过程。近代的坎坷经历,使得中国对建成现代国家的期望极高。但新中国对于彻底解放的追求,又使得中国以一种极强的批判精神看待现存的秩序与理论,这便导致中国在国家建构走向选择上存在反复,反映于规范层面,即相关政策表述的延续或改变。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牢固建立了以“阶级”为纽带的民族认同,并在落实反对民族压迫、承认中国多民族的历史事实的主张层面发挥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但将以“阶级”为纽带的整合力量发挥至极致,带来的则是忽视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因此,就需要从中国历史与文化的根源汲取能量以再次团结、凝聚中国各民族,寻找可替代“阶级”作为国家整合动力的理念。这便是再次唤醒中华民族概念的生机与活力,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其作为民族自我意识的内在整合力量,以期各民族达到一种追求、保护本民族利益和发展壮大自身的主体自觉状态,进而从内部驱动中国走向新时代的繁荣富强,走上阶段更高的复兴之路。

从延安走向世界的中国外交,其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东亚国际秩序必然会经历一次革命性的转变。当中共中央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应该正确处理自力更生与外援的关系时,所涉及的便不再仅仅是如何认识中国自己的力量,更为深刻和长久的意义是其背后所触及的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国革命与世界的关系等更为复杂的问题。中共中央对此给出的答案是必须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道路。这使得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外交,虽重视意识形态,重视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属性,强调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和解决国际问题,甚至一度在国际形势的影响下把支援世界革命的任务放在首位,但从来不曾放弃独立自主,并最终在经历了几番波折后深刻意识到,意识形态的认同并不必然决定各个国际社会主体之间能够达到行为上的统一,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博弈终究是极为复杂多变的动态过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与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放下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分殊,从国家和国际现实利益角度出发的一次成功尝试。

在此基础上,伴随冷战格局的瓦解与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出现,以及第三世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的基本结束,国家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实际需要,推动着中国外交开始明确承认现存世界的多样化并自觉加入其中,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在党章文本中的消失,虽然绝不代表着中国共产党不再尽国际义务,却带来了新的认同问题:原先作为政治主体的“中国人民”所依靠的正是“国际主义”这样一种共同体想象,以建立自身命运与中国社会乃至人类政治历史发展局势这种抽象认同之间的联系。它与“民族主义”一起,将中国的革命与建设定义为人类解放这一“世界革命”进程中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当“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已然从党的外交政策话语中淡出,又何以在“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愿景之下,重新建构起政治共同体对内的国家发展与对外的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人类和平作贡献之间的理念连结?对此,中国共产党找到的桥梁便是在事实层面与规范层面并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凝练出两个共同体以前,在纵向上,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间段的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有着共同的主题,如“取得抗战胜利”“阶级斗争”“现代化建设”等。在横向上,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却难有贯通一致的逻辑。通过反对内外霸权而取得革命成功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却始终受制于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必要历史进程,进而在内部出现政治建构与国家理念上的错位与冲突。如果说在对外开放前,处于冷战格局中社会主义阵营的、相对封闭的中国,尚能以革命年代的积累保持一定的自我言说,那么在对外开放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及西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理论,则对尚未建立起能够有力应对挑战的话语体系的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内部逻辑的裂隙在外交“韬光养晦”的选择下被进一步放大,以美国为首的善打“族群牌”分化他国的西方国家,对我国的主权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出于对内凝心聚力以促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的目标,更有对冲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和“普世价值”叙事体系的考量。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外宣示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首次以基底共通的共同体的思维,将对内的民族认同与对外的国际构想统合起来,形成了一个逻辑互通、战略互补的理论闭环。由此,一个联结内部与外部、沟通历史与未来、关涉“个人—国家—世界”结构性关系的叙事体系得以重新建立。

(二)文明思维的传承

就共通性而言,两个共同体都是中国文明秩序在当下的集中体现,能够以历史情感与文化认同补强作为政治共同体的中国人民对中国文明脉络的认同感。从中华民族共同体角度出发,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本身就带有极强的中国历史文化属性以及对基于地域的泛血缘联系的强调。中华民族一词由梁启超在1902年使用,但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后,特别是在抗战时期,中华民族观念才得到极大普及。彼时兴盛的“中华民族复兴”论,凝聚的是亿万国人渴望打败日本侵略者,实现民族独立、解放和富强的奋斗意志与生存信念。中华民族认同的强化与深化,体现的是各民族“一体化”的整体自觉和实现整体的独立发展与强大的“现代化”自觉这两个“自觉”的合二为一。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华民族完成了一种从由长期历史积淀而形成的“自在”概念向内蕴现代政治启蒙与国家意识的“自觉”概念的演化。

在党的重要文献中,起初中国民族和中华民族词语的使用频率相近,但抗日战争使中华民族一词影响力日益提升,并最终成为唤醒一切爱国者的核心词语。这其中固然有我国民族学发展的缘故,但更为重要的是,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任务业已完成,民族观念的表达便不仅是一种对当下国家表示政治认同的方式,而更应怀有超越政权认同和传统族裔认同的自觉意识,以更好地弥合当代政治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的张力。以文化融合为基底、以共同的历史和泛血缘关系为依托的中华民族一词,显然能更好地表达这样一种进一步谋求基于社会文化层面一体化的“大民族共同体”的认同需要。中国共产党将中华民族与共同体作直接关联,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变化而作出的回应,而官方话语中“铸牢……意识”的固定搭配亦值得关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话语表达中,所隐含的前提条件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性与实在性,是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承认与肯定,而这一点与需要“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显著差异。

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显见的历史纵深感相比,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文明的联结之处则更多体现在精神追求层面。虽然就当前人类面临共同难题的现实来看,人类命运与共是实然的存在,但在西方主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下,强权独霸、零和博弈的思维仍阻碍着国家间的协同合作。作为中国对未来国际秩序的理想擘画,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提出的动力渊源之一便是中华文化中的“和合”理念。所谓“和”,在乎和谐、和平、和而不同;所谓“合”,则与“分”相对,在乎凝聚、合作、互利共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向的是一个以“共在”取代“排他”的世界秩序新构想,它与“天下太平”“天下大同”等中国传统的“天下”观念存在相承之处,却并无重返“至大无外”时代的内涵。相反,人类命运共同体恰恰建立在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尊重之上,以解决当今世界问题、谋求人类普遍安全与共享利益为要,这同样符合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所蕴含的中国自古以来的“和合”世界逻辑,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所倡导的自由民主的“分”的逻辑迥然相异,更能使中华民族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与认同。“和合”理念的当下再造便是共同体思维,反映于内,是平等团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接于外,是坚持同舟共济、互利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外交政策宣示话语之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提出同样也是求同存异的结果,即以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为基础,与中华传统衔接、与西方哲学对话,在寻求普遍性的过程中向世界展现中华文化理念的特殊性。

出于推倒“三座大山”、追求“民族解放”的需要,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传统文化曾一度饱受批判甚至被全盘否定,“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在发挥牢固阶级认同的作用中,推动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然而,建立在经济社会关系基础上的阶级认同注定不能覆盖所有人群,而更具包容性的“文化”认同,则有可能实现对整个政治共同体的覆盖。这也解释了为何八二宪法将序言首段变更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从而打破了此前版本宪法序言中直接从“人民革命战争”写起的惯例。现代国家认同的身份建构需要一种能够追溯传统价值的文化渊源叙事。两个共同体正是继十四大党章写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后与中华文明所作的再度链接,也是“两个结合”的应有之义。

(三)任务导向的集聚

在任务导向上,两个共同体均为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使命感,为作为政治共同体的中国人民再次提供了一个能够整合民族、地域以至阶级差异的认同资源。所谓再次,是因为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民族解放,实际上已经是一场联通内外,超越阶级、族裔、血缘认同的“大同事业”。近代中国独立与解放的双重任务,本就融合了国际与国内的两个面向:抵御“外来”霸权和反抗“本土”霸权。也正是在革命推进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人对旧殖民帝国主义、新霸权秩序的论说与回应中,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开始产生了具体关联。“人民”在反帝反封建的过程中被赋予了塑造新的国内与国际秩序的能力,一种在革命经验中发展出来的更具包容性的“国际主义”世界观得以形成,并体现在抗美援朝以及援助第三世界国家等行动中。国际主义精神作为一种政治调动力量,通过不断与彼时人们的生活发生关联,最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们“建设国家与建设国际主义”的双重政治身份认同的重要基础。

当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第三世界民族独立运动的热潮褪去,中国开始专注于走上一条使国家实现经济现代化的道路时,作为普遍性的世界与作为特殊性的中国之间关系的叙述便一度走向“未完待续”。然而,承认并融入现有的国际秩序,以更好地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并未使中国共产党遗忘曾经追求并信仰的“建设一个新世界”的政治理想与责任担当。类比革命时期“民族解放”“民族复兴”的主张,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提出,便不再仅是对国家发展本身的祈望,更包含着中国对未来全球秩序图景的进一步勾画。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也将始终处于人类命运与共的世界背景之下,中国的发展再次与世界的走向相汇。诚如许崇德教授所指出的,八二宪法“序言第十段、第十一段、第十二段的内容是实现我国根本任务和其他任务的三个保证条件。它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全世界人民的团结”。在两个共同体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为凝聚力量、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的实现,这自不待言。但想要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保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以至其对于现代中国国家建构的作用,便须将其置于前述的历史脉络中,与从无产阶级革命中走来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国际主义视野相联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曾经怀有的国际主义理想在当下的转化表达,是党章变迁中民族主义逻辑之超越性面向的体现。从哲学逻辑出发,以横向阶级联合为前提的马克思主义世界理想与致力于以历史、文化、地域、族裔等时空因素纵向拆分世界的民族主义思潮本就难以相容,而这正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制定、实施外交政策时不断面临困扰的原因之一。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为代表的第三世界国家,其民族独立运动的特殊性在于,并非全然以西方中心主义视野下的主权概念和民族主义为基础,即强调现代国家不应主动参与国际秩序建设,而仅需遵守默示形成的“国际法规则”,被动地对外来挑战作出回应。中国革命的政治实践意义在于,它超越了横亘在“民族/国家”与“国际”之间的那条不可逾越的分界线,通过“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共时性认同,尝试于内于外同时推进,打破旧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并最终建立起一种包容、平等、多边主义的世界新秩序,体现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国革命中“民族主义”理念的双重面向,为我们理解新时代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正意涵提供了一个足以自洽的逻辑框架:坚持中国道路与坚持胸怀天下从来就不是对立的,因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胸怀天下的意识就已经融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中国道路的探索之中。

不可否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确有相当程度的国家现实利益考量,国际社会的和平稳定对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的解释逻辑依旧适用。但本文在此想要回答的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中国自身的一种“反身”建构。也唯有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置于这样的问题情境下,才能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度关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追求“民族独立、解放”的当代延续,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建立国际和平”“保障国内和平”的当代表达,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百年未变。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中国国家建构与自我叙事依旧于内外两方面展开,通过一种共同体思维将二者牢固地嵌合在一起,以完整描述中国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胸怀天下积极担当大国责任的国家形象。

(四)价值基础的统摄

一个可上升为制度的规范,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两个共同体之所以能够被写入党章,正是因为二者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结合前文提出的党章中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存在“异时同步”的观点,从规范角度出发,虽然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规范内涵必然存在差异,但二者在党章文本中有两个共同的关键词,一为平等,二为团结。正是平等与团结,将两个共同体的底层逻辑融合在一起,而这样的融合进程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便已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采行的求同存异的外交行动,既与中国内部的革命经验有着密切联系,又同党对多民族国家建设路径的探索存在关联。在殖民地与半殖民地性质的中国反抗霸权主义的经历,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形成的“平等发展”“相互尊重”“互助团结”等观念,深刻影响并最终转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交往时平等尊重、求同存异的基本精神。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对自身平等权利的发现以及对外部团结进步力量的争取,造就了无产阶级政权下对内追求平等、维护团结的政治实践。这种对内的政治实践又反过来进一步丰富了平等与团结的内涵,并使其超越了意识形态的局限,最终着眼于人类共同的命运,形成一种互利共赢国际关系的设想。此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安排,以“区域自治”作为政治手段解决民族间平等问题、反对民族间压迫的成功经验,也为平等团结的信念走向世界奠定了坚实的国内基础。中国共产党对内坚持的民族平等政策理念,延伸至国外便转化为中国对世界平等秩序的认识:只有在明确差异存在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达成更高的“求同”目标。中国内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承认差异、追求统一的辩证观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后对外团结、反对霸权主义、主张建立新世界平等秩序的外交理念存在前后接续的一致性。在此之后,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特别关注国内民族间是否平等团结,意图在认可中国内部多样性的基础上,建设一个中华民族内部命运共同体的民族政策脉络,又为和平发展时期的中国外交走向和谐世界以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一条能够向内追溯的发展线索。

从首次实现对内与对外统合的七大党章总纲出发,“对内,组织与团结……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彻底解放”的阶段任务下,平等团结的要求首次提出。到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八大党章总纲写入“实现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加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团结”,再到改革开放后十二大党章指出“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并首次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整写入。平等团结既是对内的政策主张,也是对外的战略方针,二者在原则上共通,在具体规范表达上则在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与侧重,而这便是前述的内外政策的张力所在。直至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延续并肯定已有内外政策制度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以共同体的表达内含了二者理想状态的近似性。实然存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平等团结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条件下,而正在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平等团结则建立在各国利益连带、休戚与共的现实背景下。由内及外、推己及人,中国共产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时,试图以汲取对内治理经验并兼容现有国际秩序的思路,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形成。正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以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即深入人心的平等团结理念,完成对内对外的制度连贯性叙事,并据此不断加强中国人民对国家民族政策与外交政策的稳定预期与制度性认同。

从这一角度出发,具有“超越”性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具有“构成”性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目标是一致的,最终还是为更好地促进国家认同,而并非打造所谓“超越国家的集体性身份认同”。外交是内政的延伸,是国内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当然地指向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但同时也应看到,全人类的视野与命运与共的胸怀是自我施加的限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表示着中国的进步道路绝非精致地利己,而是将始终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从而在根本上区别于易陷入内部分离主义运动与对外国家主义扩张的恶性循环,致使内外秩序双重失调的西方“民族国家”范式。

四、结 语

本文从国家建构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关联分析,为进一步理解两个共同体的提出、内涵与价值,以及党和人民对国家与世界的认知等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与第三世界国际主义理想的兼具,决定了中国的国家建构设想与实际走向必定不同于西方历史与政治语境下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从模仿学习苏联,站在国际高度,以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立场思考民族问题,到日渐独立成熟,结合中国本土处理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将平等团结等具有包容性的价值理念应用于处理国际关系的思考中。这个过程既实现了对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开拓创新,也汲取了西方国家转向民族国家的经验教训,并在规范层面呈现出由“从外到内”趋向“从内向外”的中国国家建构向度自觉。两个共同体的提出及其规范化,可以视为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建设中探索的新出路:一个足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既要实现对内的自我整合,又要具有平衡内外秩序、抵御风险挑战的强大能力,创造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具体来说,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基础、有力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反之,只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识在国际社会形成,才能走出美西方以“民族问题”为由干涉中国内政之窠臼,进而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

(责任编辑:段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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