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年度委托课题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相关的规定,现对2018年度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年度委托课题。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书》为依据,内容包括:
(一)主持人及课题组是否按课题设计和预定研究进度开展研究工作;
(二)主持人是否对课题承担起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主持人所在单位是否为课题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四)课题经费是否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五)课题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情况;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三、检查方法
(一)主持人须填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年度委托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主持人须根据各自项目内容,向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提交至少1篇学术论文。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课题相关论文(含纸质稿、光盘电子档)报送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二)材料寄送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邮编:430072
电话:027-87376716
电子信箱:dangneifagui@126.com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