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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一单元发言实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9 14:28:42  浏览:

 2022年11月26日下午,“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一单元在线上顺利进行。该单元由湖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焱光主持,研讨主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与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

 

陈焱光1

湖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焱光

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花勇,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王建芹,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段占朝,黄冈师范学院教授余维祥,郑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圭宇等六位发言人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社会主义研究》主编唐鸣,《河南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副编审王秀芳分别作了集中评议。

《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根据报告和评议情况,经发言人及评议人审定,形成“深化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第一单元发言实录如下,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主题报告

花勇2

发言主题:《论依规治党责任清单:内涵特征、价值原则和运行机理》

发言人:花勇

本单元第一位发言人是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花勇,报告题目为《论依规治党责任清单:内涵特征、价值原则和运行机理》。花勇指出,依规治党责任清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已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依规治党责任清单依据党内法规的规范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其承担的具体责任,以条目或表格的形式在党内外公开,并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花勇认为:在特征上,依规治党责任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在功能上,因党规党纪具有“带电高压线”的特点,依规治党责任清单不仅拥有清单制的一般技术功能,还表现出强烈的自我革命功能。依规治党责任清单以责任为核心,构建了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和追究责任的责任链,将管党治党的责任层层落实,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新时代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建芹1

发言主题:《融贯性与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论述》

发言人:王建芹

本单元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王建芹,报告题目为《融贯性与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论述》。王建芹表示,党内法规的法属性决定了党内法规的体系化目标需要在内部实现自我解释、自我说明,建构起系统的、科学的、内部统一的逻辑体系。同时,作为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统一意志的专门规章制度,党内法规体系在正当性上不仅要满足合宪性、合法性之基本要求,更要聚合社会主义价值认同感与政治向心力,成为一种不仅被全党,更是被全社会接受并认同的理念和共识,在实践形态中获得价值意义上的正当性。

赵谦3

发言主题:《中国共产党思想领导法规的整合平台论》

发言人:赵谦

本单元第三位发言人是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谦,报告题目为《中国共产党思想领导法规的整合平台论》。赵谦提出,作为执政党在思想建设内容、任务上的革新性规范表达,执政党的思想领导规范往往强调依托相应的思想整合平台,以此促进执政党思想领导活动实现要素的载体化。一方面,思想整合平台的建制事项旨在凸显所涉思想整合沟通实践在沟通关系、行为维度的结构定性,并围绕体系架构和功能目标来设定必要的载体结构规范。另一方面,思想整合平台的运营事项旨在凸显所涉思想整合交流实践在交流资格、目标与程序维度的过程控制,并围绕人员身份、职能事项和行动环节来设定必要的活动控制方式。通过明晰上述两个方面的协商规范事项,可以切实推动执政党与其他社会成员就强化各类利益需求与观点表达的沟通交流而达成一致。

段占朝1

发言主题:《论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观》

发言人:段占朝

本单元第四位发言人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段占朝,报告题目为《论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观》。段占朝认为,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是指党内法规相较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而言所具有的主要特点,是二者之间基本关系的表现。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五项,即党内规范性、党的意志性、党内法治性、党内普遍性、党内强制性。这五大基本特征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不能片面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更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党内法规的本质特征是党的自我革命,自我革命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中得以彰显,自我革命行动在依规治党的伟大实践中予以推进。党内法规的本质是党的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结合。

余维祥1

发言主题:《习近平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核心观点探究》

发言人:余维祥

本单元第五位发言人是黄冈师范学院教授余维祥,报告题目为《习近平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核心观点探究》。余维祥从六个方面对习近平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核心观点进行探究。第一,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要通过三个途径补足共产党员精神之“钙”,以解决党内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规问题。第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凸显共产党人铮铮铁骨。“自身硬”体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身过硬。第三,扎牢制度笼子,依规管党治党。扎笼补牢首先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内法规是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第四,惩治腐败零容忍。要消除特权思想以及由此引发的特权现象,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第五,督查检查不松懈。要加强督查检查,党建工作督查检查的重点是党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第六,加强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要加强学习教育,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通过媒体助推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

 

王圭宇2

发言主题:《论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地位》

发言人:王圭宇

本单元第六位发言人是郑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圭宇,报告题目为《论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地位》。王圭宇认为,可以从历史、理论和实践三个维度考察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地位。从历史维度看,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从理论维度看,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中有着直接或间接的体现;从实践维度看,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中发挥着引领性作用。总体而言,党内法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重要地位,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主线”,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具有强大的制度优势。

专家点评

唐鸣1

唐鸣(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社会主义研究》主编):

唐鸣认为,各个主讲人的发言各具特色、各有千秋。花勇副教授的论文对近年来依规治党的责任清单现象进行了整理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但还有以下不足:第一,论文并没有提供责任清单数量、缺乏具体资料和数据支撑;第二,责任清单在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之间的定性不明;第三,缺少对党政联合发文效力的说明,需要进一步论证党内制定的清单能否适用于政府。王建芹教授的论文提出了独特的观点,富有教育和启发意义,但可以对文章进行一定的精简。赵谦教授的论文在切入视角上具有新颖性,文章选题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但论文部分论述的逻辑性和上下文联系紧密性不足,前后之间的逻辑论证有欠缺,学理论述也可以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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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芳(《河南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副编审):

王秀芳认为,段占朝研究员对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本质特征、本质等概念进行了较为透彻的分析,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文章可以继续改进的地方有:第一,优化内容结构安排,文章首先应对“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进行明确的定义,然后再来探讨”党内法规基本特征和本质”与其他概念的区别;第二,夯实论据,文章在反驳党内法规属性问题的其他观点时需要补充事实依据和引证。余维祥教授的文章结构明晰、论述到位。但是从技术角度讲,也还存在一定不足:第一,引用领导人重要论述的观点时最好使用原话,论述前需要对这一观点产生的相关历史背景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再来展开系统性阐述;第二,核心观点之间的逻辑链条有待加强,论述的系统化程度有所欠缺。王圭宇研究员的文章论证清晰,逻辑推理严谨,文章在展开论述时如果能如摘要中提到的 “党内法规是寓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一个深刻‘主题’,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中的一条‘主线’”,将这个“主题”和“主线”凸显出来就会更加完善。

(本实录根据现场录音、会议速记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等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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