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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探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层实践——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与阳新县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4 15:26:12  浏览:

7月1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与阳新县人民法院在武汉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服务大局、院校互动、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赢互惠”的基本理念,决定围绕“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层实践”主题展开系统性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上,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与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分别致辞。


周叶中在致辞中高度评价双方合作的重要意义。他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统筹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不断向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取得了卓越成就。在此背景下,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与阳新县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能够让中心广大师生在中国法治建设第一线感受法治发展进程,进一步把握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特点,这对于推动党内法规理论与实践、国家法律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有机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表示,协议签署后,希望双方能够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合作交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王建明在致辞中首先感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对阳新法院的大力支持。他指出,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推动党建赋能、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有益尝试,是将高校理论教学与法院实践深度融合的积极尝试,对于进一步提高阳新法院的审判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他提出三个方面合作倡议:一是实现理论研学和审判实务的融合交流,构建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治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结合重点调研课题,开展项目课题联合申报与研究,推出一批具有问题导向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三是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高校专家与资深法官共同研讨,共同打造一批典型性的精品案例。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祝捷教授代表中心与王建明院长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后,阳新县人民法院举行了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仪式,聘任来自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的15名法学专家担任咨询委员会委员。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爱民宣读了聘任文件。王建明院长、许召满副院长为获聘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首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祝捷教授代表受聘专家做表态发言。在发言中,祝捷代表全体获聘专家作出三点表态:一是坚持履职尽责,认真履行专家责任,主动顾、主动问,争取为阳新法院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二是积极做好两家单位的联络员与服务员,为双方的合作和友谊添砖加瓦;三是严格要求自己,珍惜荣誉,敬畏规则,不插手、不干预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据悉,这是全国首份省校共建的实体性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与基层人民法院签署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设“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层实践”主题智库,合作开展理论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活动。双方将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共同围绕基层法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展开主题调研、完成专题研究、协同草拟可由基层人民法院先行先试的规范性文件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的智库功能,并将通过互设短期调研驻点、建设硕博士研究生与青年干警协同学术、实务交流平台、共同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共同主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合作理论研究活动,通过选拔硕博士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青年干警担任实习研究员、访问学者等方式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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