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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会议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8 16:37:44  浏览:

为搭建党内法规优秀青年学者学术交流平台,推动党内法规研究不断走向深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拟于2021年6月-7月召开,论坛面向从事党内法规研究的青年学者征集优秀稿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党内法规学基本范畴和基本方法

二、论坛规则

1.征稿对象为从事党内法规研究的青年学者,欢迎优秀博士生投稿。

2.投稿论文应与论坛主题高度契合,且未公开发表(含电子媒体公开),论文字数10000-20000字为宜,鼓励长文参会,论文格式以《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格式要求为准。

3.投稿截止日期:2021年4月20日

4.本论坛将由《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组织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作者需根据匿名评审意见对论文作出修改。经评审后,邀请4-6位优秀论文作者(宁缺毋滥)出席论坛担任主报告人,并邀请党内法规研究知名专家、青年学者各2位担任同篇论文的与谈人。

5.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参加本论坛的优秀稿件,将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的全国首本党内法规专业类学术集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公开发表。

6.凡经过匿名评审专家评审参会,并最终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发表的论文,主办方将按照5000元/篇标准向作者支付稿费

三、论坛安排

1.本次论坛将于2021年6月-7月举办,具体举办地点和会议安排,将由会务组以邀请函形式向参会学者通知。届时参会人员请严格遵守会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2.本次论坛免收会务费,主办方承担主报告人的交通(限高铁、动车二等座或飞机经济舱)和食宿费用。主办方承担其他参会者的膳食费用,交通和住宿费用敬请自理

3.本次论坛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王慧娟:13554093662(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dnfgllyj@vip.126.com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

2021年1月5日



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稿约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稿约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系全国第一家从事党内法规研究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为更好地开展党内法规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努力为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持,我中心于2018年10月创办《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术集刊。本刊为半年刊,每年出版2卷,由《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编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诚挚欢迎各界专家学者赐稿!

来稿要求:

1.稿件内容需与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有关。主题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对策研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主题),字数10000字以上,尤其欢迎长文。

2.来稿请参照后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注释体例;来搞时请作者提供如下信息:中英文题目、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7个)、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全称、职务与职称、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如果来稿系受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类别和项目编号。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

3.稿酬优渥,较同类期刊有较大幅度提升。来稿一经刊载,本刊一次性支付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和稿酬。

4.作者来稿须为原创和首发,即尚未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过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优秀英文稿件的译文视同首次发表。本刊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修改、编辑和加工。作者不同意或有特别要求的提请特别注明,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对我们的约稿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会适当采纳,以进一步提高稿件质量。

5.所投稿件凡属选、摘、译的文章,必须注明出处,凡由于著作人一方引起的侵权纠纷以及其他后果,由著作人本人承担责任。

6.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知网”等网络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网络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

7.本编辑部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作为本刊组稿、发表之代理,发表稿件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

8.每年第1期投稿截止日期为1月10日,第2期投稿截止日期为6月10日。请勿一稿多投,如投稿在一个月内没有回复的,作者可以再投他处。

衷心期待您的赐稿!

投稿请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理学部4栋别墅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430072)

投稿邮箱:dnfgllyj@vip.126.com

联系电话:027-87376720

传    真:027-67124218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注释体例

【著作】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2016)》,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6页。

【论文】姜明安:《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集刊或文集】陈光中:《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陈光中法学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8页。

【教材】江平主编:《民法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

【译作】[美]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页。

【报纸】周叶中:《坚持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有机统一》,《人民日报》2017年8月27日,第7版。

【古籍】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中国书店1985年版(据民国刊刷印本),第52页。

【网络资料】《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三个着力点》,资料来源: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7/1211/c40531-2969772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31日。

【党内法规】党内法规首次出现使用全称,如后续出现可括弧注明以下简称,譬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外文文献】外文文献遵从相应文种习惯,英文体例为:【著作】Neil Duxbury, Elements of Legisl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98.【文章】D. James Greiner, Cassandra Wolos Pattanayak and Jonathan Hennessy,“The Limits of Unbundled Legal Assistance: A Randomized Study in a Massachusetts District Court and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126 Harvard Law Review 901 (2013), pp.90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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