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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招生简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8 09:10:00  浏览: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对策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基本任务。中心拥有独立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权,率先在全国招收培养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已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中心致力于建成党内法规国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创新基地和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

一、师资队伍

中心拥有包括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珞珈特聘教授”,“珞珈青年学者”组成的师资团队。周叶中、秦前红、李斌雄、丁俊萍、罗永宽、祝捷等本领域知名学者在此任教。现有教师13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此外,中心还聘请数名校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中心的兼职教师。

二、科学研究

本着“省校共建、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中心聘请五十余位来自各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中心特聘研究员与兼职研究员,现已初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完整、专业背景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研究队伍。

中心围绕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党内法规立规与实施评估机制研究、党内法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比较政党党内法规研究等主要方向,形成了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相关领域产生了较大学术影响。成立近三年来,中心教师在重要党报党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二十余部,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二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十余项。

三、人才培养

中心是全国首个独立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开展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研究机构,主要依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共党史两个二级学科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研究生,以此推动党内法规相关学科的跨学科研究,培养具有法学专业背景、谙熟党内法规制定和实施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现已招收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20人。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中心研究制定了全国首套《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国家开展党内法规学科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构建了党内法规课程体系,围绕党内法规体系,设置法学、政治学等交叉学科课程,另开设《党内法规基础理论专题》《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发展史专题》等内容充实的理论课程和《党内法规立规实务》等实用性强的课程,并邀请实务部门相关专家进行授课。

中心导师团队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科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等多名学术成果丰富、科研水平一流的导师组成,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邀请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党内执纪监察专责机关等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中心兼职导师,建立实务部门第二导师团队,实行学术、实务双导师制。中心亦积极筹划、安排研究生到省委或相关基层实习、调研,真正解决实务问题,实现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相结合。

四、学术交流

中心多次主办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主题的国内高端学术论坛,为创新型高级人才培养搭建学术平台。中心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境)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步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中心主办《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等学术刊物,组织学生参与编辑出版,为学生提供有力平台,强化党内法规基础知识积累。每周举办“珞珈法政跨学科学术沙龙”,组织中心研究生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人员莅临指导,提高研究生跨学科培养融合度和学术素养,增强理论与实务互动。

五、奖学金

(一)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励标准参见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奖励标准参见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四)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参见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五)中心专项奖学金

中心设立专项奖学金,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中心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中心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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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37672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19年 5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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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7-6712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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