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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叶中:“中国之治”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来源:《党内法规研究》2019年第4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6 16:53:53  浏览: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无疑令世人瞩目。因此,围绕“中国之治”为什么能这一话题,人们一直在进行着各种讨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系统总结和深刻揭示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和治理密码。其中围绕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等进行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治理逻辑。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既是“中国之治”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之治”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中国之治”的内在要求

首先,“中国之治”本质上是制度之治。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于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国情复杂又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的中国来说,制度之治是确保国家统一、政令统一,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秩序的必然选择。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科学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显著优势,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推动实现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因此,“中国之治”的本质是制度之治。可以说,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其自身必须进行“制度之治”。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纲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就从宪法层面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提供了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始终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影响深远。因此,要保证我们党不犯颠覆性错误、不被自己所打败,而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党必须首先实现自我革命。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能否实现自我革命,是关乎“中国之治”成败的核心问题。而“制度之治”则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基本途径。

再次,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身进行“制度之治”的具体表现。“制度之治”作为一种路径方式,在治理场域上既适用于国家治理,也适用于管党治党。那么,如何把“制度之治”有效运用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中国之治”中的重要命题。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实现“制度之治”。这里的“制度”既有党规,也有国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我们党超常自觉、勇于自我革命精神的充分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有力保证。我们党通过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不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自我革命的进路,而且为实现“中国之治”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中国之治”给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命题以来,党中央一以贯之地部署和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在“中国之治”的大背景下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新形势下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过程中,要在以下方面用力:

首先,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其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制度在我们党管党治党实践中适应性发展,为我们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确保党始终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和党的领导始终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而,我们理应坚定不移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其次,必须坚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虽然已基本实现有规可依,但距离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求,距离党和人民对“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期盼,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以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经为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勾勒出“施工图”,是新时代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遵循。

再次,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当前,党内法规执行还是一个明显短板,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建设。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意识,做到自觉尊崇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内法规。二是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权威,做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表率,在全党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健全权威高效的党内法规执行机制。以贯穿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为抓手,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纠正执行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四是提高治理能力。执行党内法规关键在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广大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治理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最后,必须深化党内法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党情、国情,不断适应管党治党新形势而推进的实践创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理论上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阐释,实践中也没有什么成熟的制度化方案。我们党必须在不断探索中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此,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既能够及时有效地总结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同时也可发挥理论指导作用,最大可能地减少制度探索中的“试错”成本,为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作者 :周叶中,武汉大学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章刊于《党内法规研究》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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