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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一百六十三期成功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14:58:10  浏览:

1月3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和《党内法规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的第一百六十三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召开,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围绕本期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伍华军老师、叶正国老师、段磊老师、苏绍龙老师、吕永祥老师和邵帅老师莅临指导。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2级博士研究生陈若琪以“论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为主题,围绕党内法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形成渊源、内生原理、制度展开等内容展开学术汇报。

在与谈阶段,与谈人围绕文章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硕士研究生余淑娟认为文章语言流畅、结构工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题目中“价值取向”的使用有待斟酌;第二,后三部分内容篇幅略长,可作整合;第三,关于党内法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独立性和优越性的论述混杂;第四,部分措辞不够严谨;第五,部分论证逻辑有待完善。博士研究生张诗瑶认为文章选题创新、语言流畅,但需要更加突出党内法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特殊性,更加鲜明地体现出党内法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对象范围,更加精确地表达具体措辞。博士研究生刘韵笛则提出了三个问题供师生探讨:第一,如何有效区分“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和“中国共产党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两个易混概念;第二,“内生原理”这一部分中一些内容的论证链条存在缺口;第三,个别观点和措辞不够精准。

在自由讨论阶段,多名师生围绕文章主题、论文写作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硕士研究生黄曼斐认为文章部分缺乏论证以及个别素材的运用在论证主题时不够恰当。法学院本科生姜雨禾认为,文章“实践经验”部分的内容与标题不符。硕士研究生汪夷琪认为可以增加党史对于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影响。硕士研究生田尚昆认为可以补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集体主义的实践。

段磊老师认为,文章选题很有价值,但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论证思路不够统一,论述较为零散且不够深入;第二,论证缺乏论文应有的张力,引入铺垫不够以及问题意识不够突出。对此,建议作者整合论证思路,有选择地进行论证。

叶正国老师认为,文章资料丰富、完成度较高,同时也有研究对象错位、研究特色缺失和研究思路混乱三方面的问题,建议作者在之后的修改中以“党内法规”为主轴去提炼材料,突出党内法规中的集体主义。

吕永祥老师认为文章可从标题、写法、内容三个方面打磨完善,具体如下:第一,标题和内容不对应,建议作者选择其一进行修改;第二,写法侧重从逻辑上演绎推理,缺乏从辩证关系角度的说理论证;第三,内容上没有与“党内法规”进行紧密结合。

苏绍龙老师认为,文章有出彩之处,但一方面,文章论证角度的选择和内容的展开还可再斟酌;另一方面,文章第二部分“内生原理”不够准确,建议作者补充“外生”的内容,并做好“内外”的衔接联系。此外,建议作者可运用相对固定的论证方法进行论证。

邵帅老师认为,文章选题很好、逻辑清晰、内容丰富、学理性强,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第一,文章遵循演绎思路,建议改为归纳方式,把党内法规表现内容提前,以此提炼出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然后整合形成渊源和内生原理两部分,最后增加党内法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实现或者重要意义。第二,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表现为党内法规的内容层面和党内法规的工作层面,建议补充后者。第三,论证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缺乏从实践维度或者发展维度,建议结合大国治理、中国式现代化、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等内容,对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作出证成,揭示党内法规的制度优势。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老师认为作者在修改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对于党内法规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这一具有普遍共识的主题,论证思路需要另辟蹊径;第二,文章无需局限于仅从学科角度进行论证,可以从党内法规本身的价值引领直接破题;第三,文章存在题文不符的问题,需要进行取舍调整;第四,需要凝练出集体主义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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